二、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指導協調。
各級政府要積極支持全民節能行動的開展,要在活動中發揮模范和表率作用。省經貿委要會同有關單位認真做好全民節能行動的組織工作,并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的指導和協調。省監察廳、建設廳、財政廳、信息產業廳、工商局、物價局、旅游局、法制辦等部門和各級政府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要按照分工要求,積極推進全民節能行動的深入開展,確保行動取得明顯實效。
(二)加大宣傳力度。
要以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為契機,圍繞“依法節能、全民行動”的主題,采取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能源供求緊張形勢和節能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國家和省采取的政策措施,宣傳節能取得的階段性成果,普及節能知識和方法,推介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宣傳節能先進典型,大力倡導節儉文明的社會風尚,形成全民節能的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
省宣傳部門要會同省經貿委等部門制訂全民節能行動宣傳方案,納入重大主題宣傳活動。各地、各部門要統籌做好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有關宣傳工作。各級節能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好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精心組織好每年一度的節能宣傳周活動,加強日常節能宣傳力度。各新聞媒體要制訂具體的宣傳報道方案,在重要時段、重要版面增加報道頻次,強化節能深度報道,加大節能公益廣告宣傳力度,曝光浪費能源現象,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廣泛開展節能科普宣傳活動,積極推動節能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進農村。
(三)加強監督檢查。
各級節能主管部門要會同質監、工商等部門加強對室內空調溫度控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能效標識、過度包裝等的監督檢查。各級節能監察機構要加強日常監督,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對查出的問題要限期改正,并視情況在全省范圍或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對情節嚴重的,給予經濟、行政或紀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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