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金融業更好的服務節能減排工作,福建省日前發出通知,省內各級人民銀行、發展改革部門、經貿部門和環保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溝通協作,探索建立金融業服務節能減排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平臺與協調機制。
根據通知,發展改革部門、經貿部門要及時公布和更新區域節能減排固定資產投資信息、企業節能信息,及時向金融部門通報產業結構調整、循環經濟、節能改造、節能技術和產品等產業政策導向目錄,項目節能評估審查、企業能源審計、清潔生產審核、違法用能等企業節能用能信息以及節能減排先進獎勵、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等信息。
環保部門要及時向金融機構通報,建設項目的審批結果和環境保護驗收竣工結果,超標排污、超總量排污、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拒不執行已生效的環境行政處罰決定的企業名單,掛牌督辦企業名單,限期治理、關停企業及環境友好企業名單。
省內各級人民銀行要加強節能減排領域政策動向的跟蹤和信貸流向的監測,引導金融機構將節能減排信息特別是企業信用報告中的環保信息、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依據。加快完善省企業信用信息征信系統等基礎設施建設,將經貿部門、環保部門報送的企業環保審批、環保認證、清潔生產審核結果、違法用能以及節能減排先進獎勵等信息錄入其中。
金融機構要掌握各地節能減排動態,及時了解資金需求,針對企業節能減排任務指標和具體方案,積極幫助企業實現既定的節能減排目標。
福建省還要求,省內各級人民銀行、發展改革部門、經貿部門和環保部門要加強協作,增進政銀企信息溝通,采取協調會、會商會等形式,強化金融機構與節能減排重點項目、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溝通,及時、有效地對接節能環保企業的合理資金需求。
同時,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要探索建立金融支持節能減排的信貸政策導向評估制度,采取金融機構自我評估和外部評估相結合、定量評估和定性評估相結合、現場評估和非現場評估相結合的評估方法,對金融機構貫徹支持節能減排的信貸政策效果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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