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的法規、規定出臺了很多,但是由誰來負責執法?昨日,市政府法制辦向社會公開《武漢市節能監察辦法》草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武漢市節能監察辦法征求意見
單位不配合節能監察,最高可罰1萬元。昨日,記者從武漢市法制辦獲悉,為規范節能監察工作,推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武漢市政府近日制定了《武漢市節能監察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向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根據節能監察辦法,被監察單位拒不配合節能監察的,或者在整改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拒不整改的,由節能監察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并可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根據這一草稿,我市將出現“節能警察”:對能源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節能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被監察單位加強節能管理和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并對其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節能警察”由市發改委派出,遵循公正、公開、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監督與服務相結合以及相關的回避原則。
市政府法制辦稱:懇請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就上述兩部法規提出修改建議,(法規全文見: http://www.whfzb.gov.cn/),并于2008年9月16日前來函或通過電子郵件提交建議意見。
地址:武漢市漢口洞庭街127號(市婦聯大樓12樓)法規一處(郵編:430014)
電子郵箱:whfzb@w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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