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用能量在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在每年2月底向所屬各區縣、控股(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報送上年度《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報告》,各區縣、控股(集團)公司匯總后于3月15日前報市經委及市節能監察中心。重點用能單位在每月15日前向所屬各區縣、控股(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報送上月《節能指標完成情況表》和《節能技改項目表》,各區縣、控股(集團)公司匯總后于每月20日前報市經委及市節能監察中心。
5、開展能源審計。2008年,年用能量在1萬噸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要完成能源審計工作,各區縣、控股(集團)公司要配合市經委組織落實本單位(地區)所屬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審計工作,由市節能監察中心組織推進和審核,市經委按審核情況分成一、二、三類予以公布。
6、全面推動以十大節能工程為重點的節能技術改造。市經委會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環保局開展集中推進工業鍋爐節能改造專項整治;同時重點抓好電機系統、能量優化系統和綠色照明工程等綜合節能技術改造工作。各區(縣)、集團公司在積極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專項節能工程推進活動的同時,要根據本地區(單位)的實際情況,研究制訂具有本地區(單位)特色的十大節能工程為重點的節能技術改造計劃并進行實施。
四、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加大節能監察力度
1、市經委會同市人大財經委、市政府法制辦等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的宣傳、培訓和執法活動,2008年下半年在全市開展一次節能執法專項檢查活動。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結合本市節能工作現狀,會同有關部門抓緊修訂《上海市節約能源條例》。
3、市節能監察中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上海市節能條例》等相關法規、規定的要求,加大鋼鐵、石化、化工、電子、機械制造業和電子等行業的能源消費總量在5000噸標準煤以上重點企業的日常監察執法力度,嚴格執行產品能耗標準,執行落后產能、落后設備淘汰制度,適時分批公布落后產能和使用落后設備的企業名單。同時,重點對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抽查,開展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能源管理崗位的節能監察方法研究和監管,加強對煤炭質量的監控,充分發揮節能監察的法律作用。
五、建立節能服務平臺,推廣合同能源管理
1、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力度。探索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與金融機構合作融資的新途徑,從政府項目入手,在財政性、公益性項目中率先突破,落實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項目,培育一批具有輻射全國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建立全市合同能源服務項目的申報、信息公告以及項目評審、獎勵、仲裁等工作機制,在更大范圍推進合同能源管理,
2、建設節能服務平臺。將市節能監察中心、市節能服務中心、市節能協會、市資源綜合利用協會現有節能信息咨詢服務網站進行整合,形成本市節能信息咨詢服務平臺;I建上海能效中心,完善節能評價體系,形成全市節能評價體系平臺。加強節能審計、監測、評估、技術服務等機構的能力建設,規范管理。
3、形成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的投入機制。加大對節能技術研發、節能技術、工藝和設備應用等領域的支持力度,吸引企業投入,支持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辦好節能產品、技術推介會、展覽會,繼續鼓勵和推進一批節能示范、試點項目的實施。
4、引導節能產品擴大市場消費。鼓勵大型商業企業和連鎖經營公司對各類節能節電商品設置節能商品標識,開展節能商品宣傳和推廣。對列入《能效標識產品目錄》的節能燈具、電視機、熱水器等用能商品實施能效標識,鼓勵有條件的專業店開設專柜或開展集中營銷活動。鼓勵企業開展包裝減量化工作,提倡和實施塑料袋有償使用,減少塑料包裝袋的使用。
六、強化節能宣傳教育
1、2008年要進一步加強節約資源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力度。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聯手,和區縣、大集團、媒體聯動,條塊結合,認真辦好全國節能宣傳周等各項宣傳活動,普及節能知識,建立社會節能監督員隊伍,引導全社會共同重視節能工作開展。各區縣、控股(集團)公司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地區)節能宣傳周活動方案、落實相關經費并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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