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建設主管部門的職責
建設部依法負責全國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它在節能方面的主要職責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研究擬定節能工作的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并組織、指導實施;組織做好新建建筑節能工作,進一步完善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強化以建筑節能強制性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為主要內容的工程全過程的監管,對建筑節能進行專項檢查并制度化,推動部分地區率先實施更高節能目標的設計標準;組織做好公共建筑節能工作,建立針對高耗能的公共建筑的能耗統計制度等制度;積極穩妥地推進供熱體制改革,加快推進供熱商品化、貨幣化,完善供熱價格形成機制,制定建筑供熱采暖按熱量收費政策,鼓勵供用熱雙方的節能行為;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瘧茫唤M織實施國家十大重點節能工程中的建筑節能工程;負責推進建筑節能技術進步;負責草擬和制定建筑節能法律法規規章,逐步完善節能建筑經濟激勵政策等。
(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職責
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其職責主要包括: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節能專項規劃并指導實施;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類建筑的節能管理工作;對落實節能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等。
。ㄈ┙ㄖ澞芤巹澋木幹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節能規劃。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節能規劃,要以國家和上一級人民政府編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節能專項規劃為依據,并結合本行政區域內的特點進行編制,規劃內容一般包括建筑節能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主要措施等。
第三十五條 建筑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當遵守建筑節能標準。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建筑工程,建設主管部門不得批準開工建設;已經開工建設的,應當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經建成的,不得銷售或者使用。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在建建筑工程執行建筑節能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
建筑節能標準是保障建筑符合節能要求的基本準則。自1986年我國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頒布以來,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已經陸續頒布了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有采暖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規程、采暖居住建筑節能檢驗標準、夏熱東冷地區和夏熱東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等20多項標準,這些標準覆蓋到我國各個氣候區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有建筑的節能改造,節能工程質量驗收、監測、評價、能耗設計、使用維護與管理等各個方面。
建筑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當遵守建筑節能標準。建設單位要把實施建筑節能標準作為基本要求,立項時必須要提出項目建筑節能的指標以及落實措施,在項目建設的各個階段嚴格執行;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設計、施工等企業違反建筑節能的強制性標準,不得明示或暗示有關單位使用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各種材料設備;報送施工審查的設計文件和圖紙等,必須包括建筑節能的內容并且符合有關標準,不得擅自變更經過審查的設計文件。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進行設計,要把節能設計落實到建筑熱工、結構性能和機電設備等各個方面;不得違反建筑節能標準為建設單位搞另一套設計文件和設計圖紙;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把建筑節能設計作為審查工作的重點,按照建筑節能標準進行審查,在施工圖審查報告中增加節能審查內容,對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不得頒發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把好建筑節能設計審查關。
對于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建筑工程,建設主管部門不得批準開工建這;已經建成的,不得銷售或者使用。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在建建筑工程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的情況加強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屋時,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買賣合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載明,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房屋的節能措施是指用于按節能標準設計建造的房屋的圍護結構、供熱采暖系統、空調制冷裝置、通風與空調系統、照明系統等措施。保溫工程是指外墻或陽臺門玻璃窗、陽臺門下部門芯板、屋頂、接觸室外空氣地板或不采暖空間上部樓板和不采暖樓梯間內墻等的保溫設計和施工。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保溫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
房屋的節能措施,直接關系房屋質量和住房成本,對這些內容消費者享有知情權。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為了實現建筑節能目標,本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屋時,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買賣合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予以載明,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保溫工程在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使用空調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應當實行室內溫度控制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八條 國家采取措施,對實行集中供熱的建筑分步驟實行供熱分戶計量、按照用熱量收費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對既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應當按照規定安裝用熱計量裝置、室內溫度調控裝置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實施供熱計量收費是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促進供用熱雙方厲行節約的一項重要措施。目前城市集中供熱大多是按用戶的采暖面積收費,缺乏計量設備和調節手段,用戶無法進行自主調節;許多城市的供熱設施嚴重老化,能源浪費嚴重,城市供熱熱源、管網、熱力站、建筑人口無計量裝置,無法考核單位和設施的能耗。這是我國建筑能耗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也是建筑節能的潛力所在。國內外的實踐充分證明,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制度,不僅經濟上可行,節能效果也十分明顯,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是解決供熱節能的最佳選擇。2006年建設部頒布了關于推進供熱計量的實施意見,對推進供熱計量的目標、技術措施和工作要求作出規定。
本條規定,國家采取措施,對實行集中供熱的建筑分步驟實行供熱分戶計量、按照用熱量收費的制度。據此,將改革舊的供熱費的計算方式,逐步取消按面積計收供熱費,推行按用熱量分戶計量的收費辦法。城鎮新建公用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熱設施的,都應該設計、安裝用熱計量裝置、室內溫度調控裝置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執行按用熱量分戶計量收費的新辦法。城鎮既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要按照分戶計量、室溫可控的要求逐步進行改造,安裝分戶計量、溫控裝置,逐步實現有按面積計收供熱采暖費向按用熱量分戶計量收費轉變。對實行集中供熱的建筑實行供熱分戶計量、按照用熱量收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城市節約用電管理,嚴格控制公用設施和大型建筑物裝飾性景觀照明的能耗。
城市照明是城市公共設施的組成部分,其質量和水平是社會進步和現代化程度的標志。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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