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應用中有顯著成績以及檢舉嚴重浪費能源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和獎勵。
四十五,問:單位和個人是否應當履行節能義務,檢舉浪費能源行為?
答:根據《節約能源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履行節能義務,有權檢舉浪費能源的行為。
四十六,問:新聞媒體采取哪些工作措施宣傳和監督節能工作?
答:根據《節約能源法》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新聞媒體應當宣傳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四十七,問:我國節能工作監督管理體系如何構成?
答:根據《節約能源法》第十條的規定,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主管全國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的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級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的指導。
四十八,問:負責審批或者核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機關違反《節約能源法》規定,對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予以批準或者核準建設的,如何處理?
答:根據《節約能源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負責審批或者核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機關違反本法規規定,對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予以批準或者或者核準建設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四十九,問:從事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提供虛假信息的,如何處理?
答:根據《節約能源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從事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提供虛假信息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五十,問:違反《節約能源法》規定,無償向本單位職工提供能源或者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的,如何處理?
答:根據《節約能源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無償向本單位職工提供能源或者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五十一,問:重點用能單位未按照本法規定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或者報告內容不實的,如何處理?
答:根據《節約能源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重點用能單位未按照本法規定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或者報告內容不實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五十二,問:重點用能單位無正當理由拒不落實《節約能源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沒有達到要求的,如何處理?
答:根據《節約能源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重點用能單位無正當理由拒不落實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沒有達到要求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節約能源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應當對重點用能單位報送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進行審查。對節能管理制度不健全,節能措施不落實,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點用能單位,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應當開展現場調查,組織實施用能設備能源效率檢測,責令實施能源審計,并提出書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五十三,問:重點用能單位未按照《節約能源法》規定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并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的,如何處理?
答:根據《節約能源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重點用能單位未按照本法規定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并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五十四,問:違反《節約能源法》規定,構成犯罪的,如何處理?
答:根據《節約能源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十五,問:國家工作人員在節能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如何處理?
答:根據《節約能源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在節能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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