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電力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的改革精神,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預防重特大事故發生,安全監管前移,加強安全生產警示,西北能源監管局電力安全監管再出利器,今年組織起草了《西北(陜寧青)電力企業安全生產形勢預警管理辦法》,并將于近期征求企業意見。
《西北(陜寧青)電力企業安全生產形勢預警管理辦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通過對電力安全生產動態監管,對事故多發,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力、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安全生產管理混亂、事故教訓汲取不到位的電力企業實施預警,督促電力企業積極采取有效防范事故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發生。
預計《西北(陜寧青)電力企業安全生產形勢預警管理辦法》將于9月份出臺,將為確保區域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防止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發生提供新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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