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發布了《吉林省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強化源頭防治,推進標本兼治,以長春、吉林、四平等空氣質量未達標地區為重點,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突出抓好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大氣污染治理,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統籌兼顧,精準施策。確保PM2.5濃度明顯降低,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群眾的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
方案明確,2018年底前,全省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繼續推進20萬千瓦級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19年底前,力爭超低排放改造機組容量達到全省火電機組總容量75%以上。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機組適當增加發電小時數。大力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 燃煤機組。
加大燃煤發電機組技術改造力度,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充分釋放和提高供熱能力,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供熱鍋爐和散煤。在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地區,現有多臺燃煤小鍋爐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則建設大容量燃煤鍋爐。
2020年底前,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15千米供熱半徑范圍內,在熱電聯產供熱負荷能夠滿足供熱需求的情況下,除必要保留的調峰鍋爐外,燃煤供熱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全部關停整合。
加快推廣風電、天然氣、太陽能、生物質、地熱等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動能源結構調整。鼓勵發展縣域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及生物天然氣。
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基本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例提高到9.5%,天然氣消費比例提高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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