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1日,財政部和發改委聯合發布《高效照明產品推廣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城鄉居民用戶使用每只高效照明產品,中央財政將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的百50%給予補貼,而大宗用戶的每只高效照明產品,中央財政將給予30%補貼。
為大力推廣高效照明產品,今后,中國城鄉居民用戶使用每只高效照明產品,中央財政將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的百分之五十給予補貼,而大宗用戶的每只高效照明產品,中央財政將給予百分之三十補貼。
今天,由中國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高效照明產品推廣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這是中國政府加大力度推廣高效照明產品,促進實現節能減排目標的又一重要舉措。
據了解,中國目前一些公共場所的照明大多采用傳統的供電照明方式,不屬于節能環保型。而本次補貼的重點正是在于支持高效照明產品替代在用的白熾燈以及其它低效的照明產品。
財政補貼重點支持高效照明產品替代在用的白熾燈和其它低效照明產品,主要是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三基色雙端直管熒光燈(T8、T5型)和金屬鹵化物燈、高壓鈉燈等電光源產品,半導體(LED)照明產品,以及必要的配套鎮流器。國家采取間接補貼方式進行推廣,即統一招標確定高效照明產品推廣企業及協議供貨價格,財政補貼資金補給中標企業,再由中標企業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減去財政補貼資金后的價格銷售給終端用戶,最終受益人是大宗用戶和城鄉居民。《辦法》規定,大宗用戶每只高效照明產品,中央財政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的30%給予補貼;城鄉居民用戶每只高效照明產品,中央財政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的50%給予補貼。中標企業提供的高效照明產品必須保證質量達到照明產品國家能效標準的節能評價值,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在產品外包裝和本體上印制“政府補貼、綠照工程”字樣。
對此,中國將采取間接補貼方式進行推廣,即統一招標確定高效照明產品推廣企業及協議供貨價格,財政補貼資金補給中標企業,再由中標企業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減去財政補貼資金后的價格銷售給終端用戶,最終受益人是大宗用戶和城鄉居民。
有關部門預計,在“十一五”期間,中國通過財政補貼方式將推廣高效照明產品一點五億只,可節電二百九十億千瓦時,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二千九百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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