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日前發布《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嚴控鋼鐵、有色、建材、電力、石油加工、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信貸投放,積極支持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
《意見》共三章24條。在授信政策方面,《意見》要求,對列入國家產業政策限制和淘汰類的新建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授信支持;應密切關注授信企業節能減排目標的完成情況和環保合規情況,加強與節能減排主管部門的溝通,對其公布和認定的耗能、污染問題突出且整改不力的授信企業,除了與改善節能減排有關的授信外,不得增加新的授信,原有的授信要逐步壓縮和收回。
在授信管理方面,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項目建設授信資金的撥付管理;加強項目授信的分類管理;對存在重大耗能和污染風險的授信企業應實行名單式管理;應尋求各種方式緩釋與耗能、污染有關的合規與授信風險。
《意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提出了以下重點內容:從戰略上高度關注高耗能、高污染給銀行業金融機構帶來的各類風險;根據本機構客戶所在的主要行業及特點,制訂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授信政策和操作細則;根據本機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需要,制訂節能減排授信程序和規范;根據授信審批人員的專業能力與經驗,適當集中與耗能、污染風險有關的企業和項目授信的審批權限。
與此同時,《意見》在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名單制管理”、引導性、能力建設、信息披露等方面,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授信工作提出了6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