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發改委、財政廳日前聯合發布《關于排污權使用費征收標準和排污權交易基準價等有關事宜的通知》,正式確定新疆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和交易基準價。
據了解,新疆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因子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等四項污染物。《通知》明確了新疆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基準價,其中,二氧化硫3000元/噸,氮氧化物4000元/噸。
目前,“新疆總量控制及排污權全業務監管信息平臺”已經全面進入系統測試部署階段,預計在今年5月底上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