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第二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陸續向被督察省市反饋了督察意見。從意見來看,不少省市存在發展與保護不協調、環保責任沒有層層壓緊壓實、各部門環保協同不力等問題。歸根結底,還是“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落實不夠到位。事實上,這一問題在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以及各類專項環保督查中,都有直接或間接的反映,具有相當的普遍性,值得引起重視。
“黨政同責”,是指各級黨委在環境保護工作方面與同級政府負有共同的責任。分配職責時同有職責、違反職責時同樣擔責!耙粛忞p責”,是指各級領導干部既要對所在崗位承擔的業務工作負責,又要對本崗位職責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毋庸置疑。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綜合性較強,涉及方方面面,特別需要部門協同、地區聯動、齊抓共管。如果管山的不護山、管水的不護水、管田的不護田,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體的保護與修復也就無從談起。同樣的,假如地區之間、流域上下游之間聯防聯控不力,區域性的大氣、水污染等問題也難以較好解決。
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能否真正有效落實,關鍵在于地方黨委政府能否發揮好“火車頭”作用,把長長的“車廂”帶動好、指揮好、協調好。從條線部門來看,具有生態環保職責的部門多達四五十個,即便單論日常工作較為密切的也至少有十幾個。從板塊地區來看,一些重點區域的環境問題,比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涉及省區市6個、重點城市達“2+26”個。這么多節“車廂”能否步調一致、整齊劃一,組成密切配合、團結協作的有機整體,考驗著作為“火車頭”的各級黨委政府的責任擔當和組織協調能力。
然而,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對“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認識不清,對生態環保工作的綜合性和復雜性了解不足,履行主體責任的工作機制不夠健全,導致出現了本應是責任層層壓緊壓實、環環相扣卻變成擊鼓傳花的現象。一種是本級之間的橫向傳遞:上級布置的環保工作,黨委認為是政府的事,政府認為是環保部門的事;一種是往下級的縱向傳遞:上級要求本級黨委政府負總責的工作,本級通過文件再要求下級黨委政府負總責。責任隨著文件走,具體工作壓給基層,對基層反映的困難和問題也沒有采取有力舉措。這種擊鼓傳花已成為制約當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個重要因素。
面對當前形勢,創新、完善相關制度機制,有效督促、規范各級黨委政府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非常有必要。中國環境報王冠楠建議,要突出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是加強黨政領導配置。越到基層,黨委的領導作用就越重要。要落實“黨政同責”,真正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納入黨委政府齊抓共管的范疇,首先要規定各級黨委中必須設置負責環保的領導。
例如,有的市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分管環保,既有利于協調黨委和政府序列的各條線部門,真正建立綜合監管與直接監管相結合的有效責任體系,又有利于統籌轄下各縣區。特別是一些經濟較發達、政治地位較高的縣區,其主要負責人往往高配為市委常委或副市長。這類地區的環境監管、治理任務實際上更加重要,由常務市長分管環保,可以更好地督促其落實環保責任。
二是建立學習研討制度。中央環保督察發現,有的地區認為自己生態環境基礎較好、承載力強,對環境保護不以為意,還有的城市市委常委會從未研究過環保問題。這些都反映出當地黨委政府環保知識匱乏、缺少學習研究。
因此,應規定各級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議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作為固定議題,按照月度、季度、年度定期聽取環境質量狀況、突出環境問題、需黨委政府協調解決的困難等方面的匯報。黨政領導要對本區域的環境問題做到心中有數。要對相關環境問題的解決制定對策方案和路線圖、時間表。會議紀要及相關后續處理情況應及時報送至上級黨委政府,黨政領導也可以開展暗訪督查。
三是強化黨管環保原則。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已寫入黨章,各級黨委及其組成部門應當承擔相應職責。以前,往往政府部門做得多,黨委部門做得少。但在新形勢下,黨委各部門在生態環保領域任務不少,大有可為。
例如,環保宣教成為環保的核心工作,需要黨委宣傳部門的大力支持;管事先管人,黨委組織部門、紀檢部門要把環保履職情況作為選人用人、執紀問責的重要內容;補齊農村環保短板,黨委農村工作部門要將農村環境保護切實融入“三農”工作中。
四是構建協調溝通機制。地方黨委政府要明確轄區各部門的生態環保責任分工,并抓好動員督促。一方面,建立黨委政府牽頭負責的協調機制。對于規定中難以細化,在實踐中新出現的或職能有交叉重疊的具體工作,及時分配給有關地區和部門貫徹執行,避免出現推諉、扯皮導致工作拖延甚至停工的情況。
另一方面,完善上下溝通機制。上級的頂層設計、有關政策要充分征求基層意見,并站在落實者的角度充分考慮可行性,以符合實際。基層在實踐中遇到的問題,能夠有暢通的渠道反饋到上級,上級要真重視、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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