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十五”計劃 |
來源:不詳 時間:2007/4/24 11:52:19 用手機瀏覽 |
保護環境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今后五到十年,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時期,是進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改革開放的重要時期,也是減輕環境污染和遏制生態惡化趨勢的重要時期。緊緊抓住新世紀的歷史機遇,下大力氣解決全國突出的環境問題,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十五”乃至到2010年環境保護工作重要而又艱巨的任務。 一、環!熬盼濉庇媱澩瓿汕闆r和當前環境形勢 (一)“九五”期間環保工作主要進展 “九五”期間,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保護,把環境保護作為影響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之一,每年召開會議,聽取環境保護工作匯報,提出環境保護的大政方針和明確要求。全國實行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并重方針,實施《“九五”期間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和《中國跨世紀綠色工程規劃》兩大舉措,全面推進工業污染企業排放達標和重點城市環境質量達標,重點治理“三河、三湖、兩區、一市、一!钡奈廴,依靠科技進步,積極參與國際合作,結合國家經濟結構調整和加強城市環;A設施建設,基本完成了“九五”計劃確定的主要任務。 1. 環境污染加劇的趨勢得到基本控制 “九五”期間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基本完成。在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8.3%的情況下,2000年全國二氧化硫、煙塵、工業粉塵和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石油類、重金屬等12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比“八五”末期分別下降了10-15%。 結合國家經濟結構調整,取締、關停了8.4萬多家污染嚴重又沒有治理前景的“十五小”企業,淘汰了一批技術落后、浪費資源、質量低劣、污染環境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小鋼鐵、小水泥、小玻璃、小煉油、小火電等,對高硫煤實行限產,有效地削減了污染物排放總量。 全國23萬多家有污染的工業企業中,90%以上的企業實現了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46個考核的環境保護重點城市中,25個城市實現了大氣質量按功能分區達標,36個城市實現了地表水質量按功能分區達標。有19個城市(區)被授予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區)。 重點區域的污染治理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春痈闪魑廴境潭让黠@減輕,海河、遼河流域污染程度有所降低,太湖水質惡化趨勢得到初步控制,滇池富營養狀態惡化趨勢有所減緩,巢湖富營養狀態惡化趨勢得到基本控制!皟煽貐^” 二氧化硫排放總量降低,酸雨范圍和頻率保持穩定。渤海污染防治工作已經啟動。北京市環境治理初見成效。重點區域的污染治理帶動了全國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展開。 2.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得到加強 “九五”期間,實施了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并重、生態保護與生態建設并舉的方針,加快了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步伐。國務院批準了《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全國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綱要(1996-2010)》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提出了加強生態功能保護區、重點資源開發區和生態良好區的“三區”保護戰略構想。 國家把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列入西部大開發的重要內容,啟動了國家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開始實行退耕還林(草)、退田還湖、移民建鎮,禁止采集發菜,限制亂挖甘草等破壞植被行為,完成了西部生態環境狀況調查。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全國累計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1227處,自然保護區面積達到9821萬公頃,占陸地國土面積的9.85%。農村環境保護開始得到重視,開展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批準了213個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建設試點,第一批33個國家級生態示范區通過了考核驗收。啟動了有機食品的認證管理工作。 3.環境法制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九五”期間,國家修訂了《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制定了《噪聲污染環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環境保護法規。修改后的《刑法》增加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環境保護監督瀆職罪”的規定。迄今為止,國家共頒布了6部環境保護法律、10部相關資源法律和30多件環境保護法規,發布了90余件環境保護規章,制定了427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地方性環境保護法規達1020件。 環境執法不斷加強。各級人大和政協分別對各級人民政府環境執法進行了監督檢查和視察,國家環?偩趾捅O察部連續四年對各地貫徹《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情況進行監察和檢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關!笆逍 、“一控雙達標”等執法行動,司法機關依照《刑法》打擊環境犯罪活動,推動了環保工作法治化進程。 4. 環境保護投入有所增加 “九五”期間,全國環境保護累計投資3600億元,達到GDP的0.93%,高于“八五”期間0.73%的水平。 實施《中國跨世紀綠色工程規劃》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已竣工和開工1245個項目,占項目總數的85.7%,累計完成投資1107億元,占項目總投資的73.8%。 “九五”后三年,中央財政增發國債資金,加大了城市環境保護投資力度,共安排城市環;A設施建設、“三河三湖”污染治理、北京市環境綜合整治、環保設備國產化等項目543個,總投資1622億元,其中利用國債460億元。“九五”期間,環保利用外資40億美元。環保投入的增加,對改善環境質量、拉動內需和促進經濟增長起了積極作用。 5. 環境宣傳教育日益深入 認真貫徹《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1996-2010年)》,環境保護教育已納入9年義務教育,全國有140所高校、上百所中等專業學校及職業高中開設了環保專業;在大、中、小學開展了創建綠色學;顒;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開設了環保教學內容;結合“三五”普法,開展了環境法制教育。舉辦了“保護生態環境、倡導文明新風”等大型宣傳活動,環境宣傳日益貼近群眾;配合環保重點工作,新聞媒體集中進行采訪報道;連續多年的“中華環保世紀行”活動宣傳了先進典型,揭露和批評了違法行為,促進了一批“老大難”問題的解決。 (二)當前我國的環境形勢 經過多年堅持不懈的努力,全國環境狀況正在由環境質量總體惡化、局部好轉,向環境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區環境質量有所改善轉變。但是,環境形勢仍然相當嚴峻。全國污染物排放總量還很大,污染程度仍處在相當高的水平,一些地區的環境質量仍在惡化。生態惡化加劇的趨勢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地區生態破壞的程度還在加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在一些地區已成為危害人民健康、制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1.環境污染依然嚴重 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仍處于較高水平。2000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1995萬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445萬噸,遠遠高于環境承載能力。常規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的任務還未完成,機動車尾氣污染、農村面源污染、有毒有害有機污染等問題日漸突出。 二是水環境污染相當嚴重。2000年,七大水系干流中,只有57.7%的斷面達到或優于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城市河段污染突出。各大淡水湖泊和城市湖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一些湖泊呈富營養化狀態。沿海河口地區和城市附近海域污染嚴重,赤潮發生頻次增加,面積擴大。 三是城市空氣質量處于較重的污染水平。2000年,開展監測的338個城市中,63.5%的城市超過國家空氣環境質量二級標準,處于中度或嚴重污染狀態。區域性酸雨污染嚴重,61.8%的南方城市出現酸雨,酸雨面積占國土面積的30%,是世界三大酸雨區之一。 四是城市生活垃圾和固體廢物污染日益突出。2000年,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3186萬噸,其中近200萬噸危險廢物直接向環境排放,對環境和人民健康造成極大威脅。城市垃圾年產生量以每年8%的速度遞增,1999年已達1.4億噸,僅少數經過無害化處理,垃圾圍城現象比較普遍,二次污染嚴重。塑料包裝物和農膜所導致的“白色污染”問題十分突出。 五是城市噪聲擾民較為普遍。2000年,在開展道路交通噪聲監測的214個城市中,有31.3%的城市處于中度或較重污染水平;在開展區域環境噪聲監測的176個城市中,有55.6%的城市處于中度或較重污染水平。 六是核安全與輻射環境安全監管任務繁重。我國核電設施具有堆型多、技術來源國別多、建設地點人口稠密等特點,部分研究型核反應堆設備老化,超期服役;民用輻射源量多面廣,電磁輻射源增加迅速。確保核設施安全穩定運行和退役核設施及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的壓力很大。 2.生態惡化的趨勢仍在加劇 一是土地退化嚴重。全國水土流失面積達367萬平方公里,約占國土面積的38%,平均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積1萬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面積已達262萬平方公里,并且每年還以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擴展;揚塵、浮塵和沙塵暴頻繁發生。全國森林面積1.59億公頃,人均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8,亂砍濫伐現象仍屢禁不止;草地退化、沙化和堿化的面積達1.35億公頃,約占草地總面積的三分之一,并且每年還在以200萬公頃的速度增加;農業自然災害加劇,受災面積由50年代每年1000—2000萬公頃發展到九十年代3000—5000萬公頃。 二是水生態系統失衡。旱澇災害頻發,河流斷流現象加劇,不少湖泊萎縮,天然綠洲消失,現有水庫蓄水量減少。濕地破壞嚴重。一些地區由于嚴重超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大面積漏斗區。 三是農村環境問題日漸突出。已有1.5億畝農田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畜禽糞便、水產養殖和不合理使用農藥、化肥污染加重,農產品質量安全不容忽視。鄉鎮企業污染較為普遍,小城鎮環;A設施缺乏,農村飲用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國家環境保護“十五”計劃 四是生物多樣性銳減。野生動植物豐富區面積不斷減少,棲息地環境惡化,亂捕濫獵和亂挖濫采現象屢禁不止,野生動植物數量和種類驟減,生物多樣性受到嚴重破壞。有害外來物種入境增加,生物安全面臨威脅。 “十五”期間,我國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需要較長時間,西部大開發中的環境保護任務十分繁重,加入WTO和全球環境保護帶來許多新的課題,環境保護工作既要解決歷史遺留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欠帳,又要緊跟經濟快速增長和對外開放步伐,防止新形勢下可能出現的環境問題,環境保護面臨著很大壓力。同時,環保投入不足,資金籌措渠道不暢,環?萍妓讲桓,環境管理和執法能力與實際需要和群眾要求差距較大。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實現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的目標,需要經過幾十年的努力。 “十五”期間,黨中央、國務院更加重視環境保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把環境保護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奮斗目標之一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內容。經濟結構的調整,綜合國力的增強,為全面開展環境保護奠定了基礎;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科教興國戰略的全面實施,是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保證,環境保護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 為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提出的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本計劃從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出發,從實現我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出發,從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保護人民健康出發,對“十五”環境保護工作做出具體部署,動員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把關系中華民族長治久安的環境保護事業推向一個新階段。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 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綜合國力還不強。面對嚴峻的環境形勢,必須堅持環境保護基本國策,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緊密結合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貫徹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并重方針,統籌規劃,因地制宜,突出重點,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制訂切實可行的分階段目標,改善生態,治理污染,實現可持續發展。 (一)指導思想 以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可持續發展為主題,以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為主線,以防治“三河三湖兩區一市一!钡戎攸c區域的環境污染和遏制人為生態破壞為重點,以強化執法監督和提高環境管理能力為保障,以改善環境質量和保護人民群眾健康為根本出發點,堅持政府調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通過體制創新和政策創新,建立政府主導、市場推進、公眾參與的環境保護新機制,全面推動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 。ǘ┠繕 1.總體目標 到2005年,環境污染狀況有所減輕,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城鄉環境質量特別是大中城市和重點地區的環境質量得到改善,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環境保護法律、政策和管理體系。 2.具體目標 2005年,二氧化硫、塵(煙塵及工業粉塵)、化學需氧量、氨氮、工業固體廢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0年減少10%;工業廢水中重金屬、氰化物、石油類等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廢物得到安全處置。 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控制區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減少20%,降水酸度和酸雨發生頻率有所降低。 重點流域、海域的水污染防治實現規劃目標,國控斷面水質主要指標基本消除劣V類,水環境質量得到改善。 城市地下水污染加重的趨勢開始減緩,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標準,大中城市的空氣、地表水、聲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建成一批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 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監管水平有較大提高,輻射環境保持良好狀態,核電站、核設施排放廢物的放射性水平符合國家標準。 人為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得到遏制,重要的生態功能區開始得到保護,自然保護區和生態示范區的建設與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農村環境保護得到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基本達到標準,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加重的趨勢有所減緩,建成一批生態農業示范縣,創建一批環境優美小城鎮。 環境保護法律、政策與管理體系進一步健全,環境規劃、環境標準與環境影響評價得到加強,環境科研條件與監測手段明顯改善,環境信息統一發布與宣傳教育得到強化,環境保護統一監督管理與執法能力有較大提高。 。ㄈ┲饕媱澲笜 1.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800萬噸; ——塵(煙塵和工業粉塵)排放量控制在2000萬噸;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300萬噸; ——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65萬噸; ——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控制在2900萬噸,其中危險廢物得到安全貯存或處置; 2.工業污染防治指標 ——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450萬噸; ——煙塵排放量控制在850萬噸; ——粉塵排放量控制在900萬噸;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650萬噸; ——氨氮排放量控制在70萬噸; ——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60%; ——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50%。 3.城市環境保護指標 —— 50%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 60%地級以上城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按功能區劃達標; —— 50%地級以上城市道路交通和區域環境噪聲達到國家標準;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45%; —— 城市居民燃氣普及率達到92%; —— 新增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15萬噸/日; —— 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5%。 4.生態環境保護指標 ——自然保護區面積達到陸地國土面積的13%以上,海洋自然保護區面積達到4萬平方公里; ——天然林和成熟林、過熟林的面積保持穩定,質量穩中有升; ——新的水土流失面積、“三化”草地面積和沙化土地面積的增速比2000年的增速降低60%; ——礦山生態恢復治理率達到25%以上; 5.農村環境保護指標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基本達到環境質量標準; ——秸稈禁燒區的秸稈禁燒率達到95%,全國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0%; ——規;笄蒺B殖場的污水排放達標率達到60%,糞便資源化率達到70%; ——農業灌溉用水基本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農產品質量和安全水平全面提高。 6.重點地區環境保護指標 繼續推進“九五”期間確定的環境保護重點區域,三河(淮河、海河、遼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兩區(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控制區)、一市(北京市)、一海(渤海)的污染防治工作,“十五”期間務必抓出成效。抓緊治理三峽庫區和南水北調工程沿線的水污染,啟動長江上游、黃河中游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 淮河流域2005年化學需氧量入河量控制在46.6萬噸/年、排放量控制在64.3萬噸/年,氨氮入河量控制在9.2萬噸/年、排放量控制在11.3萬噸/年,在淮河干流和主要支流不斷流的情況下,淮河干流水質進一步好轉。 海河流域2005年化學需氧量入河量控制在77.6萬噸/年、排放量控制在106.5萬噸/年,氨氮入河量控制在14.9萬噸/年、排放量控制在20.5萬噸/年,海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質有明顯改善,飲用水源地控制斷面水質達到飲用水標準。 遼河流域2005年化學需氧量入河量控制在29.32萬噸/年、排放量控制在32.58萬噸/年,氨氮入河量控制在4.69萬噸/年、排放量控制在5.2萬噸/年,集中式地表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全流域水體水質進一步改善。 太湖流域2005年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37.8萬噸/年、氨氮排放量控制在9.9萬噸/年、總磷排放量控制在1.24萬噸/年,2005年13條主要入湖河流化學需氧量入湖量控制在7.08萬噸/年、氨氮入湖量控制在1.5萬噸/年、總磷入湖量控制在659.6噸/年。太湖水質有所改善,梅梁湖、五里湖水質有明顯改善;主要出、入湖河流斷面水質高錳酸鉀指數達Ⅲ類標準,總磷與氨氮分別提高一類達Ⅳ類或Ⅴ類標準。 滇池流域2005年化學需氧量入湖量控制在35170噸/年,總氮入湖量控制在8750噸/年,總磷入湖量控制在1060噸/年;草海高錳酸鹽指數小于15毫克/升,總氮與總磷平均濃度比2000年下降10%,基本消除黑臭;外海高錳酸鹽指數小于8毫克/升,總氮與總磷平均濃度比2000年下降10%。 巢湖流域2005年化學需氧量入湖量控制在47110噸/年、排放量控制在59148噸/年,總氮入湖量控制在9081噸/年、排放量控制在11351噸/年,總磷入湖量控制在804噸/年、排放量控制在1072噸/年,主要出、入湖河流水質接近或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湖區高錳酸鹽指數達到Ⅲ類,總氮與總磷平均濃度比1999年下降10%。 “兩控區” 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053萬噸以內,酸雨污染有所減輕,80%以上城市的二氧化硫濃度達到國家空氣環境質量二級標準。 北京市2005年水體、大氣及聲環境按功能區劃達到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城市和郊區生態環境有較明顯改善;建設包括河北、內蒙古、山西和天津有關地區在內的首都生態圈,初步形成環首都的生態屏障。 渤海2005年化學需氧量入海量控制在102.6萬噸/年,總氮和總磷的入海量分別控制在13萬噸/年和1萬噸/年。近岸海域水質按環境功能區基本達標。 三峽庫區2005年基本遏制住人為因素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化學需氧量入庫量控制在11萬噸/年,總氮和總磷入庫量得到控制,主要水質指標達到或好于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 南水北調(東線)2005年化學需氧量入河量控制在10 萬噸/年、排放量控制在54.7萬噸/年,氨氮入河量控制在0.9萬噸/年、排放量控制在7.0萬噸/年,輸水干線39個控制斷面水質達Ⅲ類標準,6個控制斷面水質達Ⅳ類標準。 制定和實施長江、黃河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綜合治理水土流失和水污染,合理調配水資源,力爭2005年長江上游、黃河中游和松花江流域的水質得到改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確定重點,抓出成效。 重點地區“十五”環境保護指標
三、主要任務 。ㄒ唬┕I污染防治 把削減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工業污染防治的主線,實施工業污染物排放全面達標工程,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 1.嚴格控制新污染。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法規,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和設備,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并通過“以新帶老”,做到增產不增污或增產減污。 2.鞏固和提高工業污染源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成果。以污染負荷占全國工業污染65%的企業為重點,推行污染物排放全面達標,工業污染源排放的各種污染物要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全面實施排污申報登記動態管理,在重點地區推行許可證制度。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 3.淘汰污染嚴重的落后生產能力。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結合國家工業生產總量調控目標,關閉產品質量低劣、浪費資源、污染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廠礦,淘汰落后設備、技術和工藝。開展經常性執法檢查,防止關停企業死灰復燃。禁止被關閉淘汰企業的落后生產裝置和設備向西部地區轉移。 4.大力推行清潔生產。結合產業結構調整,提倡循環經濟發展模式,采用高新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支持企業通過技術改造,節能降耗,綜合利用,實行污染全過程控制,減少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開展清潔生產審計,在5個行業和10個城市開展清潔生產示范,建立50個清潔生產示范企業。大力推行節能、節水,實施重點行業的能耗和用水定額標準。積極開展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在國家經濟開發區全面啟動開展ISO14000的活動,創建15個ISO14000國家高新技術示范區,建設若干個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提高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能力。開展上市公司的環境績效評估和環境信息公告。 5.抓好重點行業的污染防治。 煤炭行業:以改善煤炭結構為導向,限制開采高硫煤,著力提高優質煤比重。加大煤炭清潔利用技術研究開發力度,大力發展煤炭洗選、型煤、動力配煤、水煤漿、煤炭氣化和液化,逐步提高煤炭潔凈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抓好劣質煤和煤矸石的綜合利用,開發利用煤層氣資源,逐步限制直接使用原煤,發展配煤產業。加強礦區環境綜合整治,以土地復墾為重點,建立各種類型的礦區生態建設示范基地,逐步形成與生產同步的生態恢復建設機制。2005年,大中型煤礦礦井水重復利用率達到60%以上。 電力行業:以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為重點。優化電源布局,促進西電東送,控制東部地區新建燃煤電廠,限制“兩控區”新建燃煤電廠,禁止在大中城市市區和近郊新建、擴建燃煤電廠(熱電聯產除外)。調整電源結構,積極發展水電和坑口大機組火電,壓縮小火電,關停和替代老舊機組,適度發展核電,鼓勵熱電聯產和綜合利用發電,因地制宜發展風力、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新建燃煤電廠要采用低氮燃燒方式,并同步建設脫硫設施;積極推動現役火電機組脫硫。制定優惠經濟政策,為燃煤電廠脫硫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國家在脫硫資金和政策上要給予有力支持,一是制定不同地區發電環保折價標準;二是國家對電廠脫硫項目給予資金支持;三是保證脫硫電廠優先上網;四是提高二氧化硫排污收費標準,以調動企業脫硫積極性。 到2005年,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削減10-20%。加強燃煤電廠環境監督管理,燃煤燃油機組必須安裝煙氣在線監測裝置。到2005年,燃煤電廠平均供電煤耗比2000年降低15-20克/千瓦時,廢水回用率達到60%,已滿灰場全部復墾。 冶金行業:結合鋼鐵產量總量調控和結構調整,繼續加大取締小土焦、小鋼鐵等小企業,淘汰平爐、倒焰式焙燒爐、小高爐、小燒結、小轉爐、化鐵煉鋼等落后工藝和裝備,大力推動以清潔生產為中心的技術改造,積極采用干熄焦、爐外精煉、高效連鑄等先進技術,全面推廣余能、余壓、余熱和廢氣、廢水、廢渣的綜合利用。2005年,大中型企業噸鋼綜合能耗降到0.8噸標煤以下,噸鋼耗新水量降到16立方米以下,煙(粉)塵、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10%。逐步調整冶金工業的地區布局,首都和重要旅游城市、風景名勝城市及嚴重缺水地區的鋼鐵企業要嚴格控制生產規模,逐步壓縮生產能力。 有色金屬行業:繼續關停土冶煉,淘汰落后工藝和落后企業。鼓勵企業采用新技術裝備,進行高技術起點的技術改造和清潔生產,提高工藝廢氣、廢水、廢渣綜合利用率。2005年,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提高到85%,單位產品能耗下降3-5%,重點冶煉加工企業環保設施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粗銅冶煉硫回收率達到95%,粗鉛冶煉硫回收率達到90%,大型預焙槽電解鋁噸鋁排氟量降到1公斤以下。除有重點地開發中西部地區有色金屬礦資源外,嚴格限制新上有色金屬冶煉和加工項目;東中部地區大中城市內的有色金屬冶煉企業,要按照城市環保要求,大幅度削減污染物排放量。 石油和化工行業:以結構調整和清潔生產為重點,關閉污染嚴重的小化工企業,逐步淘汰高毒高污染的甲胺磷、久效磷、對硫磷、磷胺等有機磷農藥,淘汰工藝落后、污染嚴重、附加值低的染料、涂料品種。按照履行國際公約進程,逐步禁止生產和使用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質,淘汰臭氧層耗損物質,發展替代品。發展高濃度、緩釋化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到2005年,高濃度化肥占化肥總產量的比例達到65%,低毒農藥比例達到55%,低污染涂料比例達到40%。加快技術進步,推行清潔生產,節能節水,降耗減污。加強石油開采的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取締小油井和土煉油,逐步關閉煉油能力100萬噸/年以下煉油廠,按照防治大氣污染要求提高油品品質。大力發展天然氣工業,優化能源結構。 建材行業:逐步淘汰機立窯、立波爾窯、中空窯等落后工藝,禁止新建、擴建立窯生產線,鼓勵發展新型干法窯外分解大型水泥項目,使新型干法水泥產量的比重達到20%以上。淘汰引上工藝、平拉工藝、小型格法工藝等落后玻璃工藝,發展“洛陽浮法”玻璃技術,使浮法玻璃產業的比重達到80%以上。大力開展廢棄物綜合利用,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在大中城市強制淘汰粘土實心磚。 輕工行業:關閉污染嚴重、技術落后、不符合經濟規模的小制漿廠、小制革廠、小釀造廠、小糖廠等,淘汰落后工藝和落后生產能力,加大重污染行業的結構調整和污染治理力度。造紙行業要從調整原料結構入手,大力發展木漿,積極利用廢紙漿,降低非木漿比重,壓縮草漿。對重污染行業實施規模政策,企業最低規模:木漿紙廠年產10萬噸,新建、擴建化學木漿規模年產30萬噸,化機木漿10萬噸,草漿3.4萬噸,其他非木漿生產線5萬噸;制革新建、擴建年產10萬張(折牛皮);啤酒年產3萬噸。積極開發和推廣無磷洗滌產品。禁止生產鋅汞電池。停止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生產和銷售。建立廢舊電器回收制度。限制輕工產品的過度包裝。2005年前完成汽車空調、煙草、電冰箱(含冷柜)、工商制冷4個行業和哈龍1211等臭氧損耗物質(ODS)的淘汰,實現氟氯烴(CFCs)50%的替代目標。大力推廣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推動發展節能、低噪、無毒 、無污染的環保型輕工產品。 。ǘ┏鞘协h境保護 以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為目標,以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為中心,結合城鎮化發展戰略,強化城市環境的綜合治理,重點解決水污染、大氣污染和垃圾污染,使大中城市的環境質量有明顯改善。 1.合理規劃,完善城市功能。遵循生態規律,從城市環境容量和資源保證能力出發,制定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合理確定城市規模和發展方向,調整城市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逐步解決城市功能區混雜問題,加快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2.治理城市水污染。所有城市都要制定改善水質的計劃,重點保護城市飲用水源。2002年底以前,20萬人口以上城市要建立水源地水質旬報制度,環保重點城市要實施生活飲用水源水環境質量報告制度。采用截污、治污、清淤、保證城市河湖用水、加快水體交換、維護城市濕地等措施,使城市地表水按功能達標。綜合運用價格、行政、科技和工程措施,推行城市節水、污水處理及其資源化,創建節水型城市。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量,嚴禁超采地下水。所有城市都要建設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到200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45%,5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要達到60%。 3.治理城市大氣污染。提高城市清潔能源比例,改善能源結構,大中城市要建設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在人口稠密的市區逐步取消直接燃用原煤。促進西氣東輸沿線城市積極利用天然氣。加快城市供熱、供氣能力建設。禁止在城市的近郊區內新建燃煤電廠和其它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企業。大力發展公共交通,鼓勵開發和使用清潔燃料車輛,逐步提高并嚴格執行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大中城市以及城市群地區要綜合控制城市大氣污染物的相互影響。按照生態要求進行綠化、美化、硬化,加強建筑施工及道路運輸環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揚塵。2005年,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不低于8平方米。建立城市空氣質量日報和重點城市空氣質量預報制度。 4.治理城市垃圾污染。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及綜合利用、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等城市環;A設施建設。建立垃圾分類收集、儲運和處理系統,在優先進行垃圾、固體廢物的減量化和資源化的基礎上,推行垃圾無害化與危險廢棄物集中安全處置。建立廢舊電池回收處理體系。2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醫療廢物必須全部實現安全處置,鼓勵醫療廢物集中處置。 5.治理城市噪聲污染。加強對建筑施工、工業生產和社會生活噪聲的監督管理。限制機動車、火車市區鳴笛,對造成敏感建筑物聲環境超標的交通重負荷路段,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交通噪聲污染。 6.做好重點城市環境保護工作。綜合考慮城市規模、性質、區域分布和環境狀況等因素,把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城市擴大到113個,加大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到2005年,使113個重點城市環境質量率先得到明顯改善,使全國60%的城市人口受益。繼續開展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活動,提升模范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綜合能力。完善公眾、社區和媒體參與城市環境管理的機制,建立城市環境污染應急響應系統。 (三)農村環境保護 抓住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加快小城鎮建設的契機,在大力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同時,開展農村環?破招麄鹘逃芽刂妻r業面源污染和農村生活污染、改善農村環境質量作為環境保護的重要任務。 1.保護農村飲用水源。劃定村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地,加大保護力度,確保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基本達到標準。 2.防止農作物污染,確保農產品安全。開展全國土壤污染調查和污染防治示范,建立農產品安全檢測和監管體系。加強農藥和化肥環境安全管理,推廣高效、低毒和低殘留化學農藥,禁止在蔬菜、水果、糧食、茶葉和中藥材生產中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農藥、農膜和超標污灌帶來的化學污染和面源污染,保證農產品安全。結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有機農業和節水農業,積極發展有機食品、綠色食品和無公害食品。 3.控制規;笄轁O養殖業的污染。推廣畜禽養殖業糞便綜合利用和處理技術,鼓勵建設養殖業和種植業緊密結合的生態工程;加強漁業資源和漁業水域生態保護;合理確定養殖容量和捕撈強度。重點在“三湖”地區和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黃河三角洲地區,開展畜禽漁養殖污染、面源污染的綜合防治示范。 4.開展秸稈禁燒,促進綜合利用。在機場、高速公路、重要鐵路干線和高壓輸電線以及人口集中區禁止焚燒秸稈。大力推廣秸稈還田、過腹還田、秸稈氣化和其他綜合利用措施,開辟工業利用秸桿新途徑。發展沼氣、節能灶等新能源和新型節能技術,加強農村能源綜合建設。 5.保護小城鎮環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消耗和高污染的落后工業向農村,尤其是西部農村地區轉移。加強小城鎮環境保護規劃,引導鄉鎮企業適當集中,建立鄉鎮工業園區,實行鄉鎮工業污染的集中控制。促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要因地制宜地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垃圾處理設施,開展環境優美小城鎮創建活動。 。ㄋ模┖Q蟓h境保護 堅持河海統籌、陸海兼顧,以陸源污染防治為重點,以實施碧海行動計劃為載體,加強對近岸海域水質和生態環境的保護,突出海岸帶管理,以渤海碧海行動為突破口,全面推動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力爭海洋污染損害的速度和范圍有所控制,海洋生態破壞的趨勢得到初步遏制。 1.加強海洋環境統一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海洋環境保護法》,加強海洋環境監測、巡視和執法力度,防治船舶和海上油氣采輸、海岸工程、海洋工程污染,加強海上溢油應急處理工作和傾倒廢棄物的管理。 2.控制陸源和養殖污染。推行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達標考核制度。對沿海大中城市附近海域加強污染控制,加強污染嚴重的河口、海灣的污染綜合整治,積極治理陸源污染和海水養殖污染。研究推廣生態養殖、科學養殖,減少養殖污染物的入海量。 3.實施《渤海碧海行動計劃》,抓好渤海環境綜合整治和管理。加強渤海入海河流水污染的防治和近岸海域水質保護,加快沿海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面源污染,研究預防、控制和治理赤潮,試行污染物排?偭靠刂浦贫取 4.保護海岸帶和海洋重要生態系統。加強海洋和海岸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護,重點保護珊瑚礁、紅樹林和重要海洋生物資源。開展海岸帶環境保護示范區建設試點。加快沿海防護林建設工程,加強海岸工程的環境管理和海岸帶保護管理。半封閉海域及重點敏感海域禁止填海造地。 (五)生態環境保護 貫徹實施《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能力建設,開展生態環境本底調查,編制全國生態環境功能區劃,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力度,努力減少人為生態破壞,力爭全國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得到遏制。以西部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為重點,在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防護林建設工程以及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等重大生態保護和建設工程的同時,要特別抓好以下生態保護方面的工作。 1.實施重要生態功能區的搶救性保護。搶救性地保護中西部地區的一些生態脆弱區。建立江河源頭區、重要水源涵養區、水土保持重點保護和監管區、天然洪水調蓄區和防風固沙區等15個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40個省級生態功能保護區。加強以京津風沙源和水源為重點的治理與保護,建設環京津生態圈。制定和實施生態功能保護區管理法規,加強對生態功能保護區的統一監督管理。積極推動大中型湖泊濱湖帶保護區和重要濕地保護區建設,60%的重要濕地的生態環境功能得到有效維護。 2.實施資源開發的強制性保護。加強水、土地、礦產、森林、草原和旅游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保護,完善監管制度。 維護水環境安全和水生態平衡。科學核定重點河流的生態用水,建立基本流量保障制度,合理配置流域水資源。劃定用水緊缺地區并建立地下水禁采區,嚴格控制高耗水產業的發展。在西部地區建立一批高效、節水的生態農業示范區和示范工程。 加強國土和礦產資源開發的環境保護。搞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保證生態功能區用地需求,優先保護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林地、草地和濕地;加快小流域治理,減少水土流失,確保水庫和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環境安全。推進黔桂滇巖溶地區石漠化綜合治理;加快礦山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開展礦山限期治理試點和生態恢復治理示范工程;對少數生存環境惡劣的貧困地區,要逐步實行異地扶貧、恢復生態。 維護和恢復森林、草原的生態功能。實行林業分類經營,加大天然林和防護林保護力度,停止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的森林砍伐,延長一般用材林砍伐周期;加強退耕還林還草地區的農村能源建設,減少過度樵采對林草植被的破壞,加大天然草原的保護力度;完成草原載畜量核定工作,建立禁牧期、禁牧區和輪牧相配套的草原養護制度,堅決制止新的草原開墾;繼續做好禁止采集發菜和制止濫挖甘草、麻黃草等固沙野生植物或中藥材的監督工作。 加強旅游業的環境保護。積極推進風景名勝區及各類旅游景點水、大氣、垃圾和噪聲污染防治,保護自然景觀、人文景觀和生態環境;建立完善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創建15個ISO14000風景名勝示范區;合理控制旅游規模,嚴格旅游設施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促進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 加強國家重點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環境保護工作。重點抓好西氣東輸、西電東送、南水北調、三峽工程、青藏鐵路等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環境監理。 3.提高自然保護區和生態示范區的建設質量和管理水平。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50個,力爭70%的自然保護區(國家級90%)完成建設規劃和投資,建成20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示范樣板;探索自然保護區有效管護與當地經濟發展、農民增收相結合的良性發展機制;新建120個國家級生態示范區,100個生態農業示范縣,積極推進海南省、吉林省、黑龍江省、陜西省等生態省建設。 4.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物安全管理。保護珍稀、瀕危生物資源,嚴厲打擊收購、銷售活動;加強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保護建設,恢復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加強森林、草原、海洋、內陸水域、農業和干旱半干旱地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完成外來物種的調查,貫徹落實《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制定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管理辦法、生物安全風險評估和管理技術規范與標準。組建生物多樣性監測網絡、生物安全跟蹤檢測和應急系統,形成生物多樣性和生物安全信息交換機制。 。┖税踩洼椛洵h境監督管理 強化核環境安全管理,嚴格核設施運行監督。積極防治電磁輻射污染,保持電磁輻射環境良好狀態。 1.加強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建立和完善核安全、輻射防護與應急、放射性廢物管理的法規和標準。制訂《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核安全法》。加強對在役核設施的安全運行監督,做好新建核設施安全評審和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建造過程的現場監督和核承壓設備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嚴格核材料管制。加強對放射性廢物的安全貯存與處置的監督,完成各省放射性廢物庫建設,做好中、低放射性廢物的收貯和管理,開展退役核設施安全處置的政策和技術研究。 2.防治電磁輻射污染。建立和完善防治電磁輻射污染的法規和標準。做好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控制和降低城市電磁輻射污染,尤其是降低社區、學校和工作場所的電磁輻射污染。 四、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十五”期間,必須加強政府的政策引導、資金投入和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廣泛調動公眾保護環境的積極性,保證“十五”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的實現。 。ㄒ唬┙⒕C合決策機制,促進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 進一步建立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處理好經濟建設與人口、資源、環境之間的關系,完善和強化環境保護規劃和實施體系,探索開展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和流域開發計劃的環境影響評價,使綜合決策作到規范化、制度化。 逐步開展重大環境政策、規劃和法規的社會經濟影響評價,提高環境政策的社會經濟效率。開展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損失及環境保護投資效益的統計與分析,進行環境資源與經濟綜合核算試點,深入研究和試行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 理順環境管理體制,強化環保工作的統一立法、統一規劃、統一監管。完善部門協調機制,加強部際聯席會議作用,協調解決地區、流域間重大環境問題,審議重大環境政策等重要事項。 (二)完善環境保護法規體系,切實依法保護環境 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進一步完善環境法規體系。制訂有關環境影響評價、化學物質污染防治、核安全、放射性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清潔生產、生物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和環境監測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做好有關國際環境公約和應對加入WTO的有關法規、標準制修訂工作。 完善環境標準體系。制訂重點行業的污染防治技術政策,配套修改、制訂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機動車污染控制標準以及危險廢物處置標準等53項污染控制標準,修訂4項國家環境質量標準,配套制訂36個方法標準、17個樣品標準。加強生態保護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的制定,加快環境標志產品和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的制訂。 堅持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效果,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重大環境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堅決改變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認真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制度,建立新建工業項目排放總量審批制度。重點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污染源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執法監督。加強環境行政處罰和復議工作。開展政務公開,加強廉政建設。 。ㄈ┱{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努力增加環境保護投入 政府要綜合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逐步增加投入,強化監管,發揮環保投入主體的作用。各級政府要把環保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的正常支出科目,并逐年有所增加。 制定和完善投融資、稅收、進出口等有利于環境保護的優惠政策,吸引國內外資金投向環保項目。擴大引進國外資金的力度和領域,國外長期優惠貸款要優先安排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項目,并向西部地區傾斜。 積極運用債券和證券市場,擴大環保籌資渠道。發揮信貸政策的作用,鼓勵商業銀行在確保信貸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支持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項目;政策性銀行要積極支持環境保護項目,尤其是國家重點建設項目。 積極穩妥地推進環境保護方面的費稅改革。研究對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污染環境或破壞生態的產品征收環境稅,或利用現有稅種增強稅收對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宏觀調控功能;完善有利于廢物回收利用的優惠政策。 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收費制度,合理確定收費標準,調動企業治理污染的積極性。全面征收城鎮污水處理費、城鎮垃圾處理費和危險廢物處置費,收費標準要逐步達到補償合理成本并略有盈利的水平。 制定有利于電廠脫硫的經濟政策,促進燃煤電廠建設脫硫設施并保證正常運行。開展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的研究,利用市場機制降低二氧化硫污染治理成本和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 (四)運用激勵性政策措施,營造環境保護良好氛圍 積極進行政策創新和制度創新。積極采用激勵措施,實現環境保護的公益性與市場經濟的競爭性有機結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與企業、公眾的自愿性有機結合,綜合運用法規強制、行政管理、市場引導、公眾自愿等手段,形成全社會自覺保護環境的氛圍。 建設生態省和生態示范區,引導區域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全面和協調發展;創建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和環境優美小城鎮,改善城鎮生活環境、生態環境和投資環境;創建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動員公眾自覺保護環境;建設環保型工廠和工業園區,開展ISO14000管理體系認證、清潔生產審計,引導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走循環經濟之路,節能降耗減污,實現環境與經濟雙贏;發展環境標志產品、有機食品和綠色食品,普及綠色消費觀念,提高產品競爭力。 。ㄎ澹┘訌姯h境管理能力建設,提高環境管理現代化水平 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機構,加快環境保護隊伍建設,提高環境管理的規范化和現代化水平,保證環保工作實現統一立法、統一規劃、統一監督管理。強化中央政府對跨地區綜合性環境事務的宏觀調控能力,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合理劃分事權、分別投資、分級管理、資源和信息共享的原則,增加中央和地方財政對環境保護投資,加快環境管理能力建設,盡快扭轉環境管理手段落后的局面。 按照統籌協調、資源共享的原則,建設和完善國家環境監測網絡,主要建設重點城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國家酸雨監測網絡系統,國家重點流域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國家環境監測網絡重點站和基礎站,國家生態環境地面觀測網絡系統,國家核安全與輻射應急中心,國家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及重點監測站和基礎站,海洋環境監測系統,重點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測系統,環境污染應急監測系統等。 加快環境監督執法能力建設,提高環境監督執法裝備水平,重點提高現場執法能力和應對突發性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強對生態環境的監督管理能力的建設。建設“12369”環保舉報中心。 完善國家環境信息衛星通信系統,實現衛星通信聯網,加強國家和省級環境信息中心建設,完成地級市的環境信息中心建設任務,并增強其輻射功能,實現全國環境信息的統一收集、加工與發布。 初步建立“環境與災害監測小衛星星座系統”及相應的地面接收、預處理和應用系統,建設國家環境遙感中心,形成對我國生態環境狀況的大范圍動態監測能力。 加強環境科學技術的基礎能力建設,建設環境科技創新基地和重點實驗室,改善中國環境規劃院的基礎條件,壯大規劃與設計隊伍。 加強環境宣傳教育能力建設,改善環境宣傳教育設備,提高宣傳教育現代化水平。建設中國環境新聞中心。加強環境檔案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建設環境保護檔案館,逐步實現檔案管理數字化、網絡化。 。┘訌姯h境科學技術研究,依靠科技進步保護環境 開展環境法制、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環境管理與政策、環境經濟學理論與方法、區域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環境規劃與標準、重大國際環境問題與履約等環境戰略和理論方面研究。 加強對有毒化學品污染與防治、環境污染與人體健康、湖泊富營養化、赤潮預防與監控、環境容量與生態環境承載力、重點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安全監管及風險防范、農業面源污染和食品環境安全、城市大氣復合型污染與控制、區域酸沉降與輸送、核安全與輻射環境安全等重大環境問題的研究。 開展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系統、新型環境衛星遙感應用技術、環境信息和綜合決策技術、污染源排放總量自動監測技術、環境質量監測和預報預警技術、土壤污染治理及生態修復技術、高濃度有機廢水治理技術、污水資源化技術、煙氣脫硫脫氮及細粒子脫除技術、湖泊水庫綜合治理技術、電磁和電離輻射防護技術、危險廢物和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控制技術等環境高新技術和污染防治技術的攻關。大力推進環境科研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 深化環境科技體制改革,建立一支結構合理、人員精干并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環境科研隊伍和與之相適應的環境科技管理體制,培養重點學科技術帶頭人和中青年科技人才,積極開展國際環境科技合作與交流,及時跟蹤研究國外環境科技發展水平。 (七)規范環保產業市場,促進環保產業發展 大力發展環保產業,使環保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打破部門壟斷和地區分割,建立正常的生產流通秩序,構筑面向市場的環保技術服務體系和公平有序的市場運行機制。通過環境標準、技術政策、示范工程和重點實用技術等引導環保產業發展。 推進環保資質認可。建立和完善環保設施運營資質、環境監測儀器、機動車排放污染檢測、環境工程設計等認證認可制度,以及基于第三方中介為主體的、與國際慣例接軌的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環境保護產品、環境標志產品及環境技術認證制度。大力發展國內環保咨詢服務業,培育環保技術服務市場,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環保技術推廣轉讓機制。促進環保設施運營企業化、專業化和市場化。 加強環境保護關鍵技術和工藝設備的研究開發,加快發展環保產業。結合產業結構調整,鼓勵大中型企業進入環保產業,建設環保產業園區和產業基地,加速關鍵環保設備的國產化,促進重大環保設備的成套化、系列化和標準化,重點發展污水處理成套設備、垃圾處理成套設備、工業有機廢氣凈化設備、煙氣脫硫成套設備、醫療廢物及其它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設備、環境監測儀器。提高國產環保設備的技術水平和國際競爭能力。 。ò耍┘訌姯h境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環境意識 開展環境普法教育和環境警示教育,增強公眾環境法制觀念和維權意識。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要設立環境教育內容,把各級領導干部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作為環境宣傳教育的重點,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環境意識和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能力。環境宣傳教育要向農村擴展,逐步提高農民的環境意識。 加大新聞媒體環境宣傳和輿論監督力度,建立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機制。規范環境信息發布制度,依法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加強環境信訪工作,維護公民環境權益。鼓勵公眾自覺參與環保行動和環保監督,開展社區環;顒樱珜ЬG色文明,推行綠色消費。 加強環保干部的培訓教育,提高環保隊伍素質;钴S中小學校環保教育,推進綠色學校建設。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合理規劃高校環保專業設置,培養21世紀的環境保護專業人才。 (九)積極參加全球環境保護,廣泛開展國際環境合作 “十五”期間,要以維護我國環境與發展權益為宗旨,積極參與國際環境事務,繼續在國際環境外交中發揮重要作用。 認真履行我國已參加的國際環境公約、核安全公約下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實施有關履約的國家方案和計劃,制訂有利于減緩全球氣候變化和控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質污染等的政策措施。積極爭取國際和國內資金支持,加大履約投資力度。 廣泛開展國際環境和核安全方面的合作,重視加強與周邊國家的環境合作。圍繞重點地區、流域和城市特別是西部的生態環境問題,積極引進國外資金、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配合國家對外開放進程,適應加入WTO的新形勢,加強環境與貿易政策的研究和協調,制訂有利于環境保護的貿易政策。加強進出口環節的環保檢驗和監管,防止有害物質和有害物種入境。逐步開放環境服務市場,進一步開放環保產品市場,鼓勵有競爭力的環保產品生產企業和環境服務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十)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制,保證規劃實施效果 各地要根據本計劃制定適合本地區的“十五”環境保護計劃,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并認真組織實施。各級政府要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將環境保護列入主要的議事日程并納入重大事項督察范圍,層層建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實行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進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獎懲措施,將環境保護計劃完成情況與領導干部業績考核和各地經濟工作考核相結合,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部門也要按規劃的要求和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完成規劃中確定的各項任務。 五、重點工程與投資 “十五”期間,要以政策推進和機制創新為突破口,下大力氣解決環境保護長期存在的投入不足問題,在政府主導、市場推進和公眾參與下,以重點項目的實施帶動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的全面開展,把國家確定的環境保護目標落到實處。 。ㄒ唬┉h境保護投資需求 1.水污染治理投資!笆濉逼陂g,必須通過工程措施削減化學需氧量排放量500萬噸,其中:需新增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能力2600萬噸/日,可削減化學需氧量排放量250萬噸/年,工業污染源削減化學需氧量200萬噸,畜禽規;B殖削減化學需氧量50萬噸,加上水環境綜合整治等共需要2700億元。 2.大氣污染治理投資!笆濉逼陂g,大氣污染治理方面的投資主要用于煤炭洗選加工、火電廠脫硫、城市清潔能源、以及工業廢氣治理等,削減二氧化硫460萬噸、塵500萬噸,加上機動車污染防治等共需要2800億元。 3.固體廢物治理投資!笆濉逼陂g,新增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15萬噸/日、危險廢物安全處置5000噸/日、醫療廢物安全處置1650噸/日,加上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等,共需要900億元。 4.生態保護投資。“十五”期間將重點搶救性地保護中西部地區的一些重要生態功能區,建立15個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建成120個國家級重點生態示范區,100個生態農業縣,建設40個農村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工程和50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提高現有155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管護能力,需要500億元。 5.基礎能力建設投資。“十五”期間,為加強環境監測、生態狀況與生物多樣性調查、生態功能區劃和流域、區域等環保規劃,以及信息、宣教、執法能力建設和科學技術研究等,需要100億元。 為實現“十五”環境保護目標,“十五”期間全國環境保護投資共需7000億元,約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1.3%;約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量的3.6%,比“九五”提高1個百分點。 。ǘ┩顿Y來源分析 1.政府投資。城市環保基礎設施、流域綜合治理、生態保護、能力建設等應該由各級政府負責的建設項目,需要投資3940億元,占投資總需求的56%。此部分資金應以各級地方政府投入為主,主要來源于城市建設維護費、財政預算內基建投資、征收的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等。同時,要積極利用市場機制,動員和吸收社會資金。 “十五”期間,國家將進一步增加對環境保護的投資,重點用于補助三峽庫區、南水北調、“三河三湖”、“兩控區”、北京市等重大工程和重點地區的污染治理。 2.企業投資。工業污染治理需要投資3060億元,占總需求的44%。按照“污染者負擔”原則,由企業負責解決。其中: 新擴改建工業項目環保設施約需1700億元。為了控制新污染源,必須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在項目投資計劃中打足環保投資。 老工業污染項目環保投資約需860億元,企業利用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解決。 污染企業的關停并轉或搬遷改造約需500億元,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籌集資金。 為了加快企業污染治理進度,國家對重點企業治理項目和 技術示范項目給予適當補助或貸款貼息。 。ㄈ┲攸c工程項目規劃 《國家環境保護“十五”重點工程項目規劃》作為《中國綠色工程規劃(第二期)》,以綠色工程項目帶動全國的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工作,保障重點區域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秶噎h境保護“十五”重點工程項目規劃》規劃項目約1000個,投資約需2100億元,其中重點實施10項具有顯著綜合效益的重大工程項目,需要1450億元。 1.“三河三湖”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 “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需要317億元,其中,“三河”新建、擴建152座城市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064萬噸/日,需要221億元。“三湖”新建、擴建29座城市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63萬噸/日,需要96億元。 2.三峽庫區水污染治理工程 治理三峽庫區水污染需要146億元。其中,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廠88座,新增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能力187萬噸/日,需要106億元;建設城鎮垃圾處理廠69座,新增垃圾處理能力1.3萬噸/日,需要40億元。 3.南水北調(東線)治污工程 為確保南水北調(東線)供水水質達到III類,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73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83萬噸/日,需要88億元。 4.渤海碧海行動計劃工程 環渤海城市建設11個城市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水集中處理能力93萬噸/日,需要16億元。 5.“兩控區”火電廠脫硫工程 建設“兩控區”內37個燃煤電廠的脫硫工程,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能力105萬噸/年,需要120億元。 6.北京碧水藍天工程 進一步改善北京的環境質量,需要500億元,其中改善城市大氣環境的項目5個,投資444億元;建設4座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城市管網配套工程、1項截流管網工程,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08萬噸/日,投資60億元。 7.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生態功能保護區工程 重點建設70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長江、黃河、珠江、淮河、遼河等江河源頭,洞庭湖、鄱陽湖、松花江(嫩江)洪水天然調蓄,黑河流域、塔里木河下游、陰山北麓和科爾沁防風固沙以及秦嶺等15個生態功能保護區,需要30億元。 8.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工程 建設8個區域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處置場,新增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處置能力72萬噸/年,新增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設施113個,需要195億元。 9.國家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程 建成和完善空氣質量與酸雨監測網、地表水監測網、海洋環境監測網、生態環境監測網、輻射環境監測網及核應急中心、全國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等國家級環境監測網絡體系及衛星數據傳輸網絡,建立重點流域斷面水質預警系統,研制和發射3顆環境與災害監測小衛星及其地面配套系統,完善環境信息發布手段等,需要25億元。 10.國家環境科技創新工程 開展環境軟科學、環境污染與人體健康、清潔生產、衛星遙感應用與環境監測、解決重大環境問題的關鍵技術、生態環境保護、核安全與電磁輻射的科學研究以及發展環境保護高新技術創新等8項重大科技行動,需要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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