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為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區土壤環境質量,日前正式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8%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疆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區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
據了解,為完成上述目標,《方案》提出開展土壤污染詳查、推進土壤污染立法、實施農業用地分類管理、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強化未污染土壤保護、加強污染源監管、開展污染治理與修復、加大科技研發力度、構建土壤環境治理體系、強化目標考核等十大重點任務,并明確了33項具體措施。
在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方面,《方案》明確,自2017年起,開展以農業用地、土壤環境重點行業(有色金屬礦采選、冶煉,石油開采、危險廢物處置等)企業用地為重點的全區土壤狀況詳查工作,于2018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并建立自治區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每10年開展一次。
在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方面,《方案》要求,統一規劃、整合優化自治區環保、農業、國土資源等部門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于2017年底前完成自治區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2020年底前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
自治區環保廳土壤環境管理處副處長王保偉表示,《方案》的出臺表明新疆已全面打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堅戰,自治區環保廳將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進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為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新疆提供堅實的環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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