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日前印發《2017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工作意見》,文件要求“組織開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設試點,研究探索適宜湖北省氣候特點的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筑的技術路線與方法,為大力推進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奠定技術基礎。”以下為文件全文:
2017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
工作意見
2017 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的要求,著力提升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水平,為全省節能減排、綠色發展和新型城鎮化做出貢獻。
年度主要工作目標:全省新增建筑節能能力72 萬噸標煤,發展綠色建筑1100 萬㎡,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1550 萬㎡,既有建筑節能改造190 萬㎡;鞏固“禁實”成果,縣以上城區新型墻材占比達到91%,新墻材應用率達到96%;散裝水泥供應量6700萬噸,預拌混凝土供應量6300 萬立方米,預拌砂漿供應量100萬噸。
為完成以上工作目標,應著力做好以下工作:
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嚴格執行節能65%的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節能60%的國家《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能效。組織開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設試點,研究探索適宜我省氣候特點的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筑的技術路線與方法,為大力推進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奠定技術基礎。
加強對新建建筑設計、施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堅持依法行政,嚴肅查處建筑節能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特別是施工階段的執行率。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綠色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政策激勵約束機制,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和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市場主體設計、建造、使用綠色建筑的內生動力,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新型城鎮化建設,不斷提升綠色建筑比重。一方面,不斷提升綠色建筑的覆蓋面,特別是向縣(市)推進,提升縣級綠色建筑發展水平;另一方面,要進一步提升綠色建筑的應用水平,既要普及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還要提升二、三星級綠色建筑的比重。修訂完善綠色建筑省級認定技術條件,推行綠色建筑設計專篇,規范施工圖審查流程,指導武漢市開展綠色建筑第三方評價標識試點工作。繼續開展綠色生態城區示范、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和高星級綠色建筑省級示范工作,進一步擴大示范效應。各市州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條件和自然環境,按1個綠色生態城區、2個綠色建筑集中示范、3 個高星級綠色建筑項目示范組織申報。同時,對已確定的創建項目要加強指導督促,按期完成示范創建任務。
嚴格執行《湖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關于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應用的有關規定,促進規;瘧煤图羞B片發展,擴大覆蓋面,提高應用水平。完善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標準體系,促進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新建居住小區太陽能應用的普及。豐富太陽能熱水供應模式,在高層建筑中推廣太陽能與空氣源熱泵復合等類型熱水系統。進一步落實可再生能源應用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的要求。武漢城市圈各城市要按照《武漢城市圈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發展規劃(2015~2020)》,在綠色生態城區、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低碳生態城(鎮)、綠色重點小城鎮建設中,全面落實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指標,實施集中連片推廣。積極發展分布式能源,開展居住建筑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并網試點。完善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標準體系,加強對高層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研究,從標準、設計、建設等方面大力推廣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應用。
扎實開展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工作,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維護管理。按照《湖北省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實施方案》,組織開展能耗統計,有針對性地對重點用能公共建筑實施能源審計,發布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年度報告,公布能效水平較低的重點用能公共建筑名錄。逐步擴大省市兩級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覆蓋范圍,實現建筑能耗在線監測,指導用能單位按照節能方式運行、改造和管理,促進公共建筑能耗持續降低。推廣華中農業大學、湖北經濟學院試點示范工作經驗,促進節約型校園建設。
完善和優化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技術路線,積極引導既有建筑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改造,鼓勵應用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創新模式,因地制宜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積極推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等重點公共建筑和公共機構開展節能改造或綠色改造示范。探索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進模式,在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城市“雙修”、市容環境整治、建筑改擴建過程中,采取整合各類資金,加強政策激勵等手段,因地制宜推進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節能改造。
鞏固“禁實”成果,進一步提高新型墻材的品質和應用率。加強新型墻體材料應用市場監管,建立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定期發布淘汰(限制)使用目錄,引導墻材產業升級換代。將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水泥預制件列入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納入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支持范圍,開展質量體系和綠色環保認證及評級,促進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綠色生產與環境保護,積極推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三位一體”發展。全面實施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及評價標識制度,推廣應用高性能綠色混凝土和綠色墻材,引導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的發展應用。開展綠色建材下鄉活動,加快農村地區散裝水泥發展。
嚴格執行建筑節能閉合管理制度,強化“縣級巡查、市級查、省級抽查”建筑節能工作督查機制,狠抓“專項設計、專項審查、專項施工、專項監理、專項監督、專項驗收”制度落實,特別要加強設計變更管理,對涉及節能標準和綠色建筑技術應用的變更,必須履行施工圖復審或重新評價,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嚴格執行節能材料進場復檢和節能分部分項工程專項驗收制度,加強新型墻材及節能保溫材料的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和稽查,確保節能建筑和綠色建筑工程質量。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的組織領導,增強做好建筑節能與發展綠色建筑的主動性和緊迫感,按照省領導小組印發的《湖北省“十三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目標任務分解方案》、《湖北省“十三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管理辦法》,進一步分解目標任務,壓實工作責任,嚴格目標考核,很抓各項工作落實。省住建廳要繼續組織開展建筑節能專項督查和工作考核,推動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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