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 |
來源:不詳 時間:2007/4/24 11:52:14 用手機瀏覽 |
前言 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的規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國家環?偩志幹仆瓿杀疽巹潯1疽巹澮苑乐箯U物危害和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為出發點,以相關環保、衛生標準為依據,以危險廢物包括醫療廢物和放射性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為主要任務,對全國危險廢物處置目標、原則、布局、規模、投資等進行統籌規劃,并建立、完善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放射性廢物全過程監督管理體系,力爭在2006年底前,消除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放射性廢物污染隱患,基本實現全國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放射性廢物的安全貯存和處置,為人民健康和環境安全提供保障。 第一章 處置現狀和存在問題 。ㄒ唬┊a生狀況 危險廢物分47大類共600多種,種類多、成分復雜,具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易爆性,其污染具有潛在性和滯后性,是全球環境保護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之一。 2002年我國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為1000.16萬噸,其中,按種類分,堿溶液和固態堿、無機氟化物、含銅廢物、廢酸或固態酸、無機氰化物、含砷廢物、含鋅廢物、含鉻廢物等產生量較大;按地區分,貴州、四川、江蘇、遼寧、山東、廣西、廣東、重慶、湖南、上海、河北、甘肅、云南等13個省市產生量占全國總產生量的80%以上;按行業分,工業危險廢物產生于99個行業,重點有20個行業,其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造業產生的危險廢物占總量的40%。另外,社會生活中也產生了大量廢棄的含有鎘、汞、鉛、鎳等的廢電池和日光燈管等危險廢物。2002年我國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行業還產生放射性廢物11.53萬噸。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醫療廢物污染環境、傳播疾病、威脅健康,危害很大,是《國家危險廢物名錄》47類危險廢物中的首要廢物。2002年全國產生醫療廢物約65萬噸,平均日產生量為1780噸。預計到2010年,全國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比2002年增加5%,全國醫療廢物產生量將達到68萬多噸,平均日產生量達到1870噸。這些醫療廢物主要包括:1)感染性廢物(指攜帶病原微生物具有引發感染性疾病傳播危險的廢物),包括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離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各種廢棄的醫學標本,廢棄的疫苗、血清、血液及血制品,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視為感染性廢物;(2)病理性廢物(指人體切除物和醫學實驗動物尸體等),包括手術及其他診療過程中直接切除下來的人體組織、臟器、胚胎、殘肢,醫學動物實驗的組織、尸體,病理室切片后用的人體組織、病理臘塊等;(3)損傷性廢物(指能夠扎傷或者割傷人體的廢棄的銳器),包括所有的針頭、縫合針,各類刀、鋸,載玻片、玻璃試管、玻璃安瓿等;(4)藥物性廢物(指過期、淘汰、變質或者污染的廢棄的藥品),包括廢棄的一般性藥品,廢棄的細胞毒性藥物和遺傳毒性藥物等;(5)化學性廢物(指具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易爆性的廢棄的化學物品),包括醫學影像室、實驗室廢棄的試劑、膠片沖洗液等。 。ǘ┐嬖趩栴} 國際社會在1989年簽署了《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并且每年召開成員國大會,推動危險廢物的管理和處置。我國于1991年加入該公約。發達國家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普遍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和監管體系,實現了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置;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已經對常見性危險廢物進行了嚴格的鑒別和安全處置,目前正致力于具有更長期潛在危險的危險廢物如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處理。我國對危險廢物的處置長期重視不夠,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大部分危險廢物處于低水平綜合利用、簡單貯存或直接排放狀態,醫療廢物流失嚴重,大量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與保障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要求差距較大,形勢嚴峻。突出表現為: 一是處置設施建設滯后,集中處置率低。我國在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領域尚處于探索和起步階段。目前,只有深圳、上海、天津、沈陽、杭州等極少數城市建成了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設施,處置能力僅18萬噸/年,但處置功能不全。全國還沒有一座功能齊全的綜合性危險廢物處置場投入運行。2002年,工業危險廢物處置率僅為24.2%。每年有300多萬噸危險廢物臨時貯存。從1996年到2002年,全國危險廢物累計貯存量達到2633.9萬噸,不但占用了大量土地,而且已成為污染環境的一大隱患。在醫療廢物處置方面,目前除廣州、杭州、沈陽、大連等極少數城市對醫療廢物實行了集中處置外,大部分地區醫療廢物由各醫院分散處置,處置水平和效果參差不齊。這次抗擊"非典"過程中,充分暴露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缺乏的嚴重性。此外,北京、山東、浙江、海南、重慶、西藏等6個。ㄊ、區)至今還不具備放射性廢物安全收貯能力。 二是處置水平低,二次污染嚴重。目前,我國大部分危險廢物處于低水平綜合利用或簡單貯存狀態,不符合安全處置標準,沒有防滲設施的填埋和沒有尾氣處理的焚燒,極易產生二次污染。不少醫院采用熱水鍋爐或間歇式焚燒爐進行低溫焚燒處置醫療廢物。這些焚燒爐規模小、工藝落后、設備制造簡陋,爐型設計不能適應醫療廢物特征,沒有煙氣凈化裝置,再加上焚燒溫度過低、間斷運行,處置效果不好,煙氣、惡臭、灰渣、廢水等二次污染嚴重。因醫院焚燒爐污染擾民的糾紛日益突出。我國已經建成的放射性廢物庫絕大多數沒有安裝防盜、防破壞的監控報警和應急設施,安全隱患很大,部分放射性廢物庫已接近滿負荷,難以滿足運行20年和安全貯存100年的要求。 三是混入生活垃圾、流入社會,危害嚴重。許多企業將危險廢物與工業固體廢物甚至生活垃圾混合在一起排出,社會源危險廢物往往直接混入生活垃圾,部分危險廢物未經處理就直接排放進入環境,危害嚴重。我國大部分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我國生活垃圾填埋場建設水平以及防滲設施、滲濾液處理及表層覆蓋達不到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標準要求,而醫療廢物所含病菌和病原體是普通垃圾的數百倍甚至成千上萬倍,極易成為疫病的傳染源。某些機構或個人非法倒買倒賣、重復利用一次性醫療衛生器械,經過簡單消毒處理后,重新包裝成為"醫療用品"或制成生活用品,流入社會,損害人體健康,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我國尚有社會閑散廢放射性源1.38萬個,放射源丟失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時有發生。 四是沒有建立統一的監管體系,管理制度不健全。我國對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的管理較為薄弱,沒有建立統一的監督管理體系。很多地方監管手段不夠,執法不嚴,導致危險廢物流向復雜,流失嚴重,無證經營和違規經營情況嚴重。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貯存不規范,沒有實現分類收集,沒有專用包裝物和容器,沒有專用運輸車輛,運輸中的污染現象不能完全避免。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收費制度還沒有建立,行政代執行制度未實施,直接影響我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工程建設步伐。 五是裝備制造水平低,技術不過關,規模小。我國約有20多家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焚燒爐生產企業,但產品性能符合環保標準的不多,在自動配料、焚燒、自動控制、尾氣處理等方面,與國外成熟技術有較大的差距。而且這些企業大多規模小、生產能力不強。一旦全國普遍建設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國內裝備在技術水平和供貨能力上都很難滿足要求。 第二章 指導思想、目標、原則和技術要求 。ㄒ唬┲笇枷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防止疾病傳播、保障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為目的,以建設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程為重點,以建立全過程管理機制為保障,切實履行各級政府職責,統一規劃,加強監管,保證重點,分步實施,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徹底改變我國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滯后、監管體系不完善、收集運輸漏洞較多等局面,杜絕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放射性廢物違法排放,基本實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放射性廢物的安全貯存和處置,保障人民健康和環境安全。 。ǘ┮巹澞繕 2003年,建設一批前期基礎好、具有示范作用的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程,2004年,建設設區城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程, 2005年至2006年建 他危險廢物處置工程。同時,提高放射性廢物安全收貯能力,建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體系。到2006年,全國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放射性廢物基本實現安全貯存和處置。 。ㄈ┮巹澰瓌t 1、集中處置,合理布局。國家推行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原則上以省為單位統籌規劃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接納轄區內生活、科研、教學及產生量較少的企業的危險廢物。要求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按照無害化的要求自行建設處置設施,鼓勵接納周邊地區同類型危險廢物。建設全國性的區域處置中心,處置持久性有機物等專項特殊危險廢物。原則上以設區市為規劃單元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在合理運輸半徑內接納處置轄區內所有縣城醫療廢物,東中部地區要輻射到鄉鎮衛生院。不提倡醫院分散處置。鼓勵交通發達、城鎮密集地區的城市聯合建設、共用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按照"一省一庫"的原則建設放射性廢物庫,對放射性醫療廢物和其他中低放射性廢物安全收貯。 2、危險廢物與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統籌規劃和建設。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在處置標準、技術和設施上具有一定共性,因此要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統籌規劃和建設,以充分發揮處置設施的效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要統籌考慮處置醫療廢物,采用焚燒工藝的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可以同時處置當地適宜焚燒的危險廢物,鼓勵建設同時處置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功能齊全的綜合性處置中心。每個。ㄗ灾螀^、直轄市)都必須合理布局和建設危險廢物填埋場,用以接納經過預處理后的醫療廢物焚燒灰渣、飛灰和醫院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 3、采用先進實用、成熟可靠技術,切實實現安全處置。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要采用先進實用、成熟可靠技術,技術起點要高,選址要符合要求,收集、處理、處置、綜合利用全過程必須符合《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核技術應用放射性廢物貯存庫設計與建造規范》等環保與衛生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嚴禁采用小型單燃燒室焚燒爐、沒有自控系統和尾氣處理系統的焚燒裝置。堅決淘汰各種簡易焚燒爐和其他各類排放不達標的處置設施。 4、功能齊全,綜合配套。為了對不同類別、不同危害特性的危險廢物實行分類處理處置,鼓勵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同時配備綜合利用、焚燒和安全填埋等工藝裝置,按照"三位一體"處置中心模式進行設計和建設。對可利用的危險廢物,首先回收利用,使其資源化;對能焚燒的有機性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采取焚燒處理;對不能焚燒處理的無機危險廢物,焚燒后的飛灰、殘渣等,以及達到填埋標準的危險廢物應建設危險廢物安全填埋場進行處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場。鼓勵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配置含汞、鎘、鉛、鎳等廢電池及廢日光燈管等社會源危險廢物的收集處理設施。 5、加強監管能力建設。要堅持項目建設與運營管理統籌考慮,在建設集中處置設施的同時,要配套監測、信息、技術研發、監督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設,以硬件建設帶動軟件建設,盡快形成比較完善的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專業化處置隊伍和監督管理體系,對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產生、收集、運輸、貯存、處置等各環節實施全過程管理,確保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安全貯存和處置。 6、提高裝備制造水平,積極推進產業化。積極借鑒國外先進技術,堅持推進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備國產化,提高國內裝備制造的技術水平。引導設備設計和制造定型化、規格化、系列化、標準化。擇優扶強,盡快形成國內裝備制造的產業化。 7、先行試點、穩步推開。規劃實施的進度要根據有關建設項目的收費制度、產業化政策落實情況以及前期工作進展,在不斷總結推廣經驗的基礎上,有計劃地組織建設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 。ㄋ模┘夹g要求 運送車。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運輸車輛應使用有明顯標識的專用車輛,單獨收集、密閉運輸,禁止混裝其他物品,禁止使用敞開式車輛。醫療廢物運送車車廂應具備周轉箱固定裝置,車廂內部材料、強度、氣密性能、隔熱性能、液體防滲、污水排出等必須符合環保要求,有條件的可以設置冷藏功能、自動裝卸功能。在高溫天氣、運輸距離較長時,有條件的應對高感染性醫療臨床廢物實行一次性包裝、冷藏運輸,禁止使用垃圾壓縮車運送醫療廢物。 2、技術路線。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系統和10噸/日以上規模的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優先采用對廢物種類適應性強的回轉窯焚燒技術。鼓勵采用回轉窯、熱解爐等焚燒技術處置醫療廢物,小于10噸/日的醫療廢物處置設施,也可采用其他處理技術,但必須做到殺菌、滅活、毀形和無害化,防止二次污染。積極發展和鼓勵其他新技術的開發和示范。 3、焚燒爐。焚燒爐必須配備自動控制和監測系統,在線顯示運行工況和尾氣排放參數,并能夠自動反饋,對進料速率等工藝參數進行自動調節,確保焚燒爐出口煙氣中氧氣含量達到6%-10%(干煙氣),焚燒溫度高于850℃(一燃室)和1100℃(二燃室),焚燒殘渣的熱灼減率小于5%,焚毀去除率大于99.99%,煙氣在二燃室1100℃以上停留時間大于2秒。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設施必須實現自動、密閉、連續進料,自動清渣、清灰。 4、尾氣處理。必須設置急冷系統,使煙氣溫度快速降到200℃以下,并配備酸性氣體去除裝置、除塵裝置和二惡英控制裝置,具有防腐蝕、防酸、防堿、防濕、防熱措施。除塵裝置優先選擇噴活性炭的布袋除塵器。選擇濕式除塵裝置的,必須配備廢水處理設施去除重金屬和有機物等有害物質。不得使用靜電除塵和機械除塵裝置。 5、安全填埋。危險廢物安全填埋場必須配備臨時堆存、分檢破碎、減容減量處理、穩定化養護等預處理設施,在選址、設計、入場、排水、防滲、防腐蝕、運行、封場等方面嚴格執行相關標準,防止滲漏等二次污染。必須按照入場要求和經營許可證規定的范圍接受危險廢物。 6、系統配置。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必須配備符合相關標準的貯存設施。危險廢物焚燒場應設置進場危險廢物分析鑒別配料系統,填埋場必須設置雨(污)水集排水系統、氣體收集凈化系統、滲濾液處理系統以及滲濾液、地下水、氣體監測系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要配備醫療廢物冷藏貯存設施、飛灰和灰渣密閉輸送貯存固化系統、車輛和轉運箱消毒系統、給水排水和消防系統、污水處理系統、報警系統、應急處理安全防爆系統。場區、廠房要封閉。 第三章 主要任務 。ㄒ唬┙ㄔO處置設施 根據現有危險廢物產生量和歷年累積的待處置量,兼顧一并處置的醫療廢物量,共規劃建設功能齊全的綜合性危險廢物處置中心31個,新增危險廢物處置能力282萬噸/年,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300個,新增醫療廢物處置能力2080噸/日,新、改、擴建放射性廢物庫31個,新增 15300M3。 根據建設條件和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建設進度如下: 2003年,建設前期工作較快、設計比較規范的綜合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工程,包括北京、黑龍江(哈爾濱)、遼寧(沈陽)、廣東(深圳和惠州)、江蘇(蘇州和揚州)、浙江(杭州)、福建(福州)、湖北(咸寧)、山東(淄博)、湖南(長沙)、吉林(吉林)、新疆(烏魯木齊)等,項目全部建成后,可以形成危險廢物處置能力73萬噸/年、醫療廢物處置能力246噸/日。 2004年, 城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程(含所覆蓋的縣和縣級市的醫療廢物), 廢物處置能力1631噸/日。 2005至2006年,建設其他危險廢物處置工程,形成醫療廢物處置能力203噸/日,危險廢物處置能力206.6萬噸/年。 到2006年,300多家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于1萬噸的危險廢物重點控制企業,新建、改建危險廢物處置設施,新增處置能力350萬噸/年,實現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 同期,新建山東、海南、北京、浙江、重慶、西藏等6省(自治區、直轄市)放射性廢物庫,新增有效庫容5400m3。擴建、改造現在運行的25。ㄗ灾螀^、直轄市)放射性廢物庫,新增有效庫容9900m3。封閉治理包頭、北京、吉林等3個退役放射性廢物庫。在放射性廢物安全貯存方面,全國形成"一省一庫"格局。 。ǘ┍O管基礎能力建設 監測能力建設。按大區布局,在北京、沈陽、杭州、廣州、西安、重慶、武漢等城市建設7個二惡英監測中心,承擔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生活垃圾焚燒及其它污染源的二惡英監督性監測任務。 技術開發能力建設。支持3個危險廢物處置技術和工程中心建設。建設國家級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技術支持中心及管理信息系統。 建設省級危險廢物登記交換及事故應急網絡。建設31個省級危險廢物登記交換中心,配備專用運輸車輛、暫存庫及必須的應急處理設備,建設全國通用的信息系統。在省級登記交換中心基礎上,組建全國性的危險廢物交換和事故應急網絡。中心負責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協調、管理轄區內危險廢物轉移、交換、運輸、處置等活動,承擔危險廢物事故應急處理及指揮協調等工作。 。ㄈ┙⑹占⑦\輸、處置體系 規范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的產生者和經營者要根據危險廢物組分,用能有效防止滲漏、擴散的專門容器進行分類收集,應建造專用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在貯存、接受前應進行檢驗和鑒別,對在常溫常壓下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氣體的危險廢物必須進行預處理,在常溫常壓下易水解、揮發的危險廢物必須裝入容器貯存,禁止將不相容的危險廢物混裝。逐步完善含汞、鎘、鉛、鎳等的廢電池、廢日光燈管等社會源危險廢物的回收網絡。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按照要求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分類別采用具有明顯標識的專用包裝,存放于貯存場所或庫房,常溫下貯存期不得超過2天,5℃以下冷藏的不得超過7天。 建立運輸系統。鼓勵成立專業化的危險廢物運輸單位對危險廢物實行專業化運輸。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負責醫療廢物收集運輸工作。 加強處置管理。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保證處置設施正常運行,做到應收盡收。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裝置要與當地環保局聯網。制訂應急措施,處理突發性污染事故。 。ㄋ模┘涌煸O施的國產化和運營產業化 對于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理處置的關鍵裝備,凡國內生產的能滿足使用要求的,選用國內設備;與國外差距較大、不能滿足使用要求的,可引進技術,在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逐步實現裝備的本地化和產業化。把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統籌考慮,積極推進處置企業的社會化、專業化運營,提高處置效果,發揮處置設施效益。 第四章 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 。ㄒ唬┩顿Y估算 綜合以上項目,實現規劃目標,共需投資149.2億元。 危險廢物處置、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和放射性廢物庫建設投資144.2億元。其中,綜合性危險廢物處置設施31項,投資69.8億元;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300項,投資68.9億元;31個省放射性廢物庫填平補齊、擴容改造等,需投資5.5億元。 能力建設需5億元。其中二惡英監測中心1.75億元,技術和工程中心0.6億元,省級危險廢物登記交換中心及事故應急網絡1.7億元,國家放射性廢物管理技術支持中心及管理系統0.95億元。 (二)資金籌措 本規劃中確定的國家級能力建設項目、放射性廢物庫,主要由國家投資建設,地方要提供必要的配套條件。承擔行政代執行任務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國家按照東、中、西部有所差別的原則,安排國債資金予以支持,地方要相應加大資金的投入。涉及地方的能力建設項目(如省級登記交換中心),以地方政府投資為主,國家給予必要的補助。要逐步推進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產業化運營,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建設。 危險廢物重點控制企業自建企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所需的投資,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由企業負責籌集,政府運用排污費、貸款貼息和必要的財政性資金給予適當支持。 第五章 政策和措施 。ㄒ唬┞鋵嵏骷壵氊 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具有極強的公益性和緊迫性,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籌集資金組織建設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各級人民政府,特別是城市人民政府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結合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加大對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的投入。國家鼓勵吸收國內外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 。ǘ┘涌祉椖壳捌诠ぷ鳎WC建設質量和進度 各地要按照規劃確定的建設原則和技術、進度要求,抓緊落實項目業主單位和建設條件,開展項目前期工作。按照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和業主負責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標制、工程監理制的要求,組織項目建設,并保證建設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三)積極借鑒國內外先進技術,推動裝備制造產業化 在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的基礎上,立足國內,選擇一批設計和制造能力較強的裝備制造企業,重點扶持,開發先進適用的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技術裝備,盡快提高國內裝備制造水平,形成規模生產能力。 。ㄋ模┲贫ㄊ召M政策,保證設施正常運營 按照補償全部成本(包括收集運輸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制定危險廢物收費政策,保證處置設施的正常運行。處置單位實行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處置的社會化服務、企業化運營、專業化管理,符合綜合利用條件的,享受綜合利用優惠政策,減免相關稅費。鼓勵企業貫徹《清潔生產法》要求,采用低廢、少廢、無廢工藝,進行清潔生產,從源頭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 。ㄎ澹﹦訂T公眾參與 開展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防治知識的宣傳普及和環境危害警示教育,加大新聞媒體的宣傳和輿論監督力度,建立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機制,提高對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及其危害的認識,增強公眾法制觀念和污染預防的意識。制定有關經濟政策,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廢電池、廢舊燈管的回收活動,購買綠色環保產品,形成全社會關注危險廢物處置的良好氣氛和有利于危險廢物減量化的消費導向。 。┙I化處置隊伍,實行企業化管理 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必須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提供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直接從事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人員,應當接受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該項工作。積極培育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專業化運營公司,鼓勵跨地區、跨城市承包處置設施的運營,逐步建立一支技術水平較高、經濟實力較強的專業化處置隊伍。 (七)加強全過程監管 各級環保和衛生等部門要加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執法力度,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行政代處置制度、排污收費制度、經營許可制度、轉移聯單制度,依法對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貯存和處置實施全過程監管。加大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的監管力度,防止任何以利用為名的變相危險廢物排放,關閉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處理處置設施,禁止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進入生活垃圾處理系統,確保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安全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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