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管局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中發〔2015〕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5〕16號)關于制定“節能標準體系方案”改革任務要求,研究完善節能標準體系,及時更新用能產品能效、高耗能行業能耗限額、建筑物能效等標準,推進節能標準貫徹落實,我們研究起草了《節能標準體系建設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印送你們,請根據職能研提意見,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反饋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和國家標準委(工業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聯系人:田建偉
電話:010-68505843 郵箱:jienengchu@163.com
國家標準委(工業一部)聯系人:陸旭忠
電話:010-82262901 郵箱:luxz@sac.gov.cn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標準委辦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節能標準體系建設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中發〔2015〕25號)、《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5〕1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89號)相關要求,加快完善節能標準體系,提高節能標準實施效果,制定本方案。
一、現狀和問題
節能標準是國家節能制度的基礎,是提升經濟質量效益、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手段,是化解產能過剩、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有效支撐!笆濉币詠,國家標準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啟動了兩期“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共批準發布了206項能效、能耗限額和節能基礎標準。截至目前,我國已發布實施強制性能效標準73項、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104項、推薦性節能國家標準150余項,對化解產能過剩、優化產業結構、實現節能目標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與當前化解過剩產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迫切需求相比,節能標準體系還不健全,實施基礎仍顯薄弱,管理機制還不完善,一些重要的節能標準缺失,部分標準技術水平落后、更新不及時,標準體系需要進一步完善,特別是用能產品能效、高耗能行業能耗限額、建筑物能效等標準亟需更新。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創新節能標準化管理機制,強化節能標準實施與監督,有效支撐國家節能減排和產業結構升級,夯實生態文明建設標準基礎。
(二)基本原則
科學系統、功能明確。節能標準體系應兼顧節能重點工作要求以及相關社會經濟活動的需求,做到層次分明、結構合理、功能明確,不同屬性、功能的標準之間體現銜接配套的關系,科學組織并合理劃分。
統籌協調、系統高效。整合精簡優化現有國家、行業及地方節能標準體系和已發布的國家、行業及地方節能標準,完善節能標準體系。堅持各類各層級節能標準協調發展,提高節能標準制定、實施與監督的系統性和協調性。
動態開放、國際接軌。加大推進節能標準優化服務改革力度,加快節能標準科技創新、制度創新,破除體制障礙,及時對節能標準體系框架進行調整和完善。堅持國際接軌,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增強中國節能產品和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三)建設目標
——發揮節能強制性國家標準在節能標準體系中的規范指導和約束作用,優化推薦性節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體系結構,加快建立政府主導制定的節能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節能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指標先進、符合國情的新型節能標準體系。
——到2020年,主要高耗能行業實現能耗限額標準全覆蓋,重點行業、終端用能產品和設備實現節能標準全覆蓋,80%以上的能效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節能標準國際化水平明顯提升。建筑節能、交通節能、公共機構節能標準指標更加先進。
——充分發揮市場對節能標準化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鼓勵節能團體標準制訂和應用,以節能市場需求為導向完善節能標準體系,強化節能標準實施與監督,實現節能標準與產業政策的結合更加緊密,節能標準對節能減排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支撐更加顯著。新發布的節能強制性標準開展質量及效益評估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三、優化標準體系建設
(一)系統規劃節能標準體系框架。突出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規范引領作用,按照節能過程環節將節能標準進行歸類,構建節能標準體系框架。節能標準體系框架主要包括基礎共性、目標要求、設計、建設、運行、評估、優化等7個標準子體系;A共性標準子體系是其他節能標準的依據和基礎。目標要求標準子體系包括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強制性產品能效標準和強制性建筑節能標準,是整個標準體系的關鍵和重點。設計標準子體系包括規劃設計和源頭控制等方面的標準。建設標準子體系包括城鎮建設、工程施工驗收等方面的標準。運行標準子體系包括生產運行過程相關的節能工藝、技術和產品方面的標準以及設備和系統運行、維護等方面的標準。評估標準子體系包括分析計算、能效評估等方面的標準。優化標準子體系包括系統提升、節能服務、供需優化等方面的標準。
(二)開展節能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研究制定節能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按照強制性標準制定范圍和原則,對現行的節能領域強制性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及制修訂計劃開展全面清理、評估,不宜強制的轉化為推薦性標準,確需強制的提出繼續有效或整合修訂的建議,不再適用的予以廢止,逐步實現一個市場、一條底線、一個標準。免費向社會公開節能強制性國家標準文本。
(三)建立能效“領跑者”指標與節能標準銜接機制。適時將能效“領跑者”指標納入強制性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準和能耗限額標準,將能效“領跑者”企業的能耗水平確定為高耗能及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準入指標。
(四)加強重點領域節能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大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領域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的覆蓋范圍,逐步實現主要用能行業、重點耗能產品全覆蓋;加快推薦性節能標準制(修)訂,包括能源管理體系、節能技術應用、節能量評估、能源績效評估、系統經濟運行、能耗監測分析、合同能源管理、需求側管理等方面的標準。在工業領域,加快制(修)訂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機械、船舶、汽車等行業節能技術標準,覆蓋生產設備節能、能耗監測、能源管理與審計等;在建筑領域,完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能效、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設計、施工驗收和評價、城鎮供熱系統能耗監測等標準;在交通運輸領域,加快綜合交通運輸標準的制(修)訂工作,重點包括用能設備設施能效標準、綠色交通評價、交通運輸工具能耗監測、交通運輸場站能耗計算與評估等標準;在公共機構領域,制(修)訂公共機構能源管理體系、能源審計、節約型公共機構評價、能耗監測等標準。
(五)培育發展節能領域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針對技術創新活躍、市場化程度高、產品類標準較多且相關節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缺失的用能領域,推動新興節能技術、產品和服務快速轉化為標準,供市場自愿選用。大力發展高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節能領域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重點支持具有行業影響力的社會團體、運營規范的企業快速響應節能技術創新和市場需求制定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通過市場競爭優勝劣汰。建立企業節能產品、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鼓勵企業建立節能標準排行榜。探索節能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的工作機制,推動將技術水平高、節能效果好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轉化為節能國家標準。
(六)推進節能標準國際化。跟蹤節能領域國際標準,實質性參與和主導制定一批節能國際標準,推動將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轉化為國際標準,提升國際標準話語權。加強雙邊、多邊國際合作機制下節能標準國際協調一致,推動與主要貿易國建立節能標準標識協調互認機制,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節能標準化雙多邊合作和互聯互通,大力推動制冷空調、照明產品、變壓器等產品節能標準化合作,研究制定區域性節能標準,以節能標準“走出去”帶動我國高效節能技術、產品和裝備“走出去”。
四、健全管理機制
(一)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國家標準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制定節能標準管理辦法。國家標準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并維護節能標準體系,指導節能標準制(修)訂工作。國家標準委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節能國家標準的立項、起草、征求意見、技術審查等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依據職責負責節能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統籌規劃節能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能效標準應制定為強制性國家標準,能耗限額標準原則上制定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地方節能工作需要制定嚴于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能耗限額地方標準。
(二)建立節能標準更新機制。國家標準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完善節能標準更新機制。每年下達1~2批節能標準專項計劃,急需標準隨時立項。完善節能標準復審機制,標準復審周期控制在3年以內,標準修訂周期控制在2年以內,確保強制性能效和能耗指標的先進性、科學性和有效性,能效標準中的能效限定值和能耗限額標準中的能耗限定值應至少淘汰20%左右的落后產品和落后產能。
(三)開展節能標準監督檢查。依據節能監察辦法規范節能
監察行為,縣級以上節能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編制節能監察計劃,組織節能監察機構依法對轄區內能源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開展節能強制性標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用能行為,并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建議。暢通節能標準違規投訴舉報渠道,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節能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
(四)實施節能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情況效果統計分析報告制度。國家標準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委托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相關機構開展標準實施效果評估,每年選擇1~2類節能強制性國家標準開展標準實施效果評估,通過抽樣調查、數據整理、投入產出分析、節能效益分析等形成評估結論,提出完善建議。各部門、各地區組織開展節能領域重要行業、地方標準實施情況評估。
五、夯實節能標準化基礎
(一)加強節能標準化科技創新。實施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節能領域技術標準科研工作規劃,加強節能標準研究、制訂和效果評估,提高節能標準的適用性。強化節技術研發與節能標準制修訂銜接,建設產學研用有機結合的節能標準創新基地,培育形成技術研發—標準研制—產業推廣應用的科技創新機制。
(二)加強能源統計計量。強化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統計分析等制度實施,提高能耗監測數據記錄的完整性、準確性、持續性。嚴格執行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相關標準,做好數據采集計量,確保數據質量。
(三)加強符合性驗證及監督檢測能力。加強主要節能檢測機構符合性驗證能力建設,為節能標準實施提供支撐;加大節能監察技術人員培訓力度,提升各級監察機構和主要耗能行業節能監測中心監測能力。
(四)加強節能標準化信息平臺建設。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節能標準制(修)訂全過程信息公開和服務平臺,強化信息共享、社會監督、自查自糾。及時發布節能標準制(修)訂計劃、起草單位征集、立項建議、征求意見、宣貫培訓等信息,方便企業查詢節能標準信息、反饋實施情況、提出標準需求,提升節能標準化信息平臺能力。
(五)實施節能標準化示范工程。選擇具有示范作用和輻射效應的園區或重點用能企業,創建一批節能標準化示范項目,推動節能標準有效實施,促進先進節能技術、產品和服務應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建立國家節能標準化示范項目案例庫,積極開展示范項目經驗宣傳和培訓,促進典型實踐案例復制和推廣。
(六)完善節能標準化服務。探索節能標準化服務新模式,充分發揮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的作用,開展節能標準宣傳貫徹、信息咨詢、標準比對、實施效果評估等服務。采取新聞發布、網站、平面媒體等多種措施,普及節能標準化知識,增強政府部門、用能單位
和消費者的節能標準化意識。
六、保障措施
(一)落實用能單位主體責任。強化用能單位實施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和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準,推動用能單位實施推薦性節能標準,支持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
(二)強化節能標準與相關政策有效銜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履行職能時應優先采用節能標準,確保節能強制性標準與相關政策有效銜接,為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能效標識制度、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制度、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綠色建筑等政策措施提供標準支撐。推動能源管理體系、系統經濟運行、能量平衡測試、能耗監測、節能量評估、能源績效評估等推薦性節能標準在重點能單位“百千萬”行動和節能自愿活動中的應用。
(三)加大節能標準經費支持力度。國家通過設立節能標準制修訂專項資金或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加大節能標準制修訂投入,保障相關工作經費,支持節能標準的制修訂、實施效果評估、宣貫等工作。鼓勵地方政府根據工作實際需要統籌節能標準化工作經費,鼓勵、引導社會各界加大投入、積極支持節能標準制修訂工作。
(四)實施節能標準化獎懲措施。鼓勵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和實施對節能標準制修訂和實施效果的獎懲措施。對積極參與和支持節能標準制修訂、宣貫和咨詢服務成績突出或者實施節能標準效果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或獎勵。對實施節能強制性標準弄虛作假的企業,納入節能標準誠信企業負面清單。
(五)加強節能標準化人才培養。加強對基層節能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升各類用能單位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運用節能標準的能力。鼓勵和培養節能標準化人才擔任節能國際技術組織職務,增強節能標準國際話語權。建立節能標準化專家庫,發揮專家在節能標準立項、起草、審查、宣貫以及咨詢服務等方面的作用。
節能標準體系框架
按照節能過程環節,節能標準體系包括7個標準子體系,每個標準子體系又包括若干類別,標準體系框架如圖。
0基礎共性標準子體系
包括術語、單位符號、通則、導則等方面的標準;A共性標準在節能工作中廣泛應用,是其他節能標準的依據和基礎。
1目標要求標準子體系
包括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強制性產品能效標準以及強制性建筑節能標準。其中,能耗限額標準主要針對工業生產過程提出的節能要求,作為實施淘汰落后產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節能目標責任制度和節能考核評價制度的技術依據;產品能效標準是針對終端用能產品提出的節能要求,作為節能產品認證制度、能效標識制度、淘汰落后產品和設備等制度實施的技術依據;建筑節能標準是針對建筑物及其附屬物能耗提出的節能要求,作為建筑相關節能制度的技術依據。
2設計標準子體系
包括規劃設計和源頭控制方面的相關標準。其中,規劃設計標準涉及工業生產過程或用能系統設備的節能設計要求,以及建筑節能設計規范、工廠節能設計規范等建設設計標準等;源頭控制標準涉及用能預算相關標準和節能(前)評估標準等,從源頭實現對能源使用的合理規劃、有效控制。
3建設標準子體系
包括城鎮建設和工程施工驗收方面的標準,主要涉及建設施工過程中的相關節能要求。
4運行標準子體系
包括生產運行過程相關的節能技術、工藝和產品的標準以及設備和系統運行、維護標準。經濟運行標準規定了各類系統經濟運行的測試方法、原則和技術要求,以及檢測和維護要求、更新和改進要求、管理要求等。通過科學管理、運行工況調節或技術改進,達到合理匹配,實現系統能耗低和經濟性好的工作狀態,可以極大的提高系統運行效率,實現系統節能效益。
5評估標準子體系
包括測試計量、分析計算和績效評估方面的標準。其中,測試計量標準涉及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能效檢測、能量平衡與測試、節能監測等標準,對用能單的能源利用狀況進行檢測、測試和評價;分析計算標準涉及合理用能、能源審計、節能計算標準;績效評估標準是衡量節能措施實施效果和節能收益的重要尺度,涉及節能(后)評估、節能量評估、能源績效評價、節約型組織評價等標準。
6優化標準子體系
包括系統提升、節能服務、供需優化等方面的標準。其中,系統提升標準涉及能源管理體系、能量系統優化以及能效對標等標準,與國家節能重點工程標準需求密切相關;節能服務標準涉及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自愿性協議、節能融資等標準,是節能市場化機制中重要的支撐性技術標準;供需優化標準涉及余能利用、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泛能網、智慧能源等標準,通過能源供給方式多樣化,增加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在能源供給結構中的比例,減少化石能源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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