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重大工業節能監察專項督查的通知
工信廳節函〔2016〕6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節能監察機構:
為督促落實《2016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工信部節函〔2016〕89號)、《關于開展國家重大工業節能專項監察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350號),確保全面完成各項重大工業節能專項監察任務,決定組織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專項督查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地區
根據各省(區、市)實際承擔的2016年國家重大工業節能專項監察任務量,選擇天津、河北、遼寧、吉林、山西、內蒙古、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湖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云南、甘肅、寧夏、新疆等20個省(區、市)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專項督查。
二、督查內容
(一)2016年度國家重大工業節能專項監察任務開展情況。包括鋼鐵企業能耗專項檢查,合成氨等產品能耗限額標準貫標,電解鋁、水泥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執行,落后機電設備淘汰以及高耗能落后燃煤工業鍋爐淘汰等五類專項監察任務安排部署、工作實施、結果處理、整改落實情況以及配套經費使用情況。
(二)工業節能監察體制機制建設情況。包括省市縣三級工業節能監察工作體系建立情況;地方性工業節能監察經費設立撥付情況;工業節能監察模式探索創新以及工業節能監察監督機制建立落實情況等。
三、督查程序
被督查省(區、市)督查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工作程序為:
(一)聽取匯報。聽取被督查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關于重大工業節能專項監察工作情況匯報,承擔工業節能監察任務機構關于專項節能監察開展及監察結果和處理情況的報告。
(二)查閱資料,F場查閱被督查省(區、市)重大專項監察任務安排部署、執行落實情況的有關文件、執法文書、會議資料等支撐證明材料。
(三)抽查驗證。針對監察結果的正確性、程序的規范性、處理結果的合理性,督查組在每個被督查省(區、市)選擇2-3家鋼鐵企業抽查能耗專項執法情況,1-2家其他行業企業抽查其他專項監察任務完成情況。
(四)情況反饋。督查結束后,督查組召集被督查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節能監察機構初步反饋督查情況。
四、組織實施
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8個督查組,對20個省(區、市)開展專項工作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列入督查的有關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節能監察機構要積極配合,按照通知要求,搞好銜接,做好督查準備工作。
(二)各督查組要加強督查紀律,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認真遵守國家工作人員出差有關規定,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三)督查結束后,各督查組應于11月7日完成督查工作報告。
(四)請列入此次督查范圍的有關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確定1名處級負責同志擔任督查工作聯絡員,并將姓名、單位、職務、手機等信息于9月30日前反饋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聯系人及電話:楚華衛 010-68205368
郵 箱:jienengchu@miit.gov.cn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6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