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需下降30% 最低的海南和西藏也需下降12%
日前,國家發改委正式公布了已獲批復的《關于報請審批下達<“十一五”期間各地區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標計劃>的請示》,根據該請示計劃,我國在“十一五”期間,單位GDP能耗五年間要降低20%左右。發改委表示,目前這個指標已經分解到各個省份。
各省降幅在12%-30%之間
按照計劃,五年間全國單位GDP能耗降幅最高的省份是吉林,需要下降30%,最低的是海南和西藏,需要下降12%.此外,山西、內蒙古下降25%,山東下降22%,云南、青海下降17%,廣東、福建下降16%,廣西下降15%,海南和西藏下降12%,其他省份降幅均為20%.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對單位GDP能耗降低指標實行計劃管理,能耗基數按2005年統計結果確定。全國單位GDP能耗指標要從2005年的1.22噸標準煤/萬元下降到2010年的0.98噸標準煤/萬元。并強調,單位GDP能耗指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約束性指標,各省份要將其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績效考核和政績考核,并分解落實到各市(地)、縣及有關行業和重點企業。
前三季度單位GDP能耗下降
據了解,從今年開始,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和能源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全國和各地區單位GDP能耗情況,2008年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2010年進行期末考核。評估和考核結果將向社會公布。
而據權威部門最新初步測算,今年前三季度,能源消費增速接近或略低于GDP增速,單位GDP能耗將由今年上半年的上升0.8%轉為下降,預計全年單位GDP能耗也將呈現出下降的趨勢。在密集出臺節能降耗措施的連續作用下,我國今年單位GDP能耗有望結束上半年“不降反升”的局面,開始“由升轉降”。但有關專家仍表示,今年前三季度資源環境壓力也仍在繼續加大,要讓第四季度單位GDP能耗有較大幅度下降、從而實現全年GDP能耗下降4%左右的目標,仍有很大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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