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在記者會上說,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編制工作自2013年5月啟動以來,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反復修改版本達50余次!澳壳拔母逡呀浕境墒欤乱徊轿覀儼凑粘绦驁笈缶涂梢詫嵤!
3月10日,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袁駟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透露,全國人大環資委已經委托環保部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議稿,初步擬訂今年年內進行初審,2017年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
袁駟表示,這部法律將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體制,明確政府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調查和監測標準體系;明確經濟政策,加大土壤污染治理資金投入;重點針對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保障農民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建立全社會共同參與機制。
對此,解振華說,重金屬污染具有長期性、累積性、潛伏性和不可逆性等特點,危害大、治理成本高。我國在長期的礦產開采、加工以及工業化進程中累積形成的重金屬污染近年來逐漸顯現,污染事件呈多發態勢,對生態環境和群眾健康構成了嚴重威脅。
針對記者提到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如何對礦山企業加強監管,解振華說:“主要是通過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推進技術進步、加強重金屬污染源監管,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重金屬污染防治體系、事故應急體系和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體系,有效防控重金屬污染!
據了解,全國一些地表水監測斷面存在重金屬個別時段超標現象;個別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也存在鉻、汞、鉛等超標現象。有色金屬冶煉、鉛蓄電池、再生鉛、燃煤電廠、水泥、鋼鐵冶煉等行業的部分企業周邊大氣重金屬濃度較高。全國一些地區土壤存在不同程度的重金屬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汞、鉛、砷,其次為鉻、鎘、銅、鋅、錳、鉈等。
根據環境保護部和國土資源部2014年4月聯合發布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全國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6.1%,其中耕地的超標率高達19.4%。被污染的土壤向環境輸出的物質和能量,又可引起大氣、水的污染和生物多樣性破壞,從而加劇整體環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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