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行業資訊 政策法規 產業市場 節能技術 能源信息 宏觀環境 會議會展 活動圖庫 資料下載 焦點專題 智囊團 企業庫
政策法規  節能產業網 >> 政策法規 >> 政策解讀 >> 正文
能源局豁免6MW以下余熱余壓等電站發電許可證
來源:中國節能產業網 時間:2014/4/25 7:39:18 用手機瀏覽

  日前,國家能源局發布國能資質〔2014〕151號文件《 國家能源局關于明確電力業務許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從根本上明確了項目裝機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熱余壓、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新能源發電項目豁免發電業務的電力業務許可。

  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總體要求,進一步發揮電力業務許可證在規范電力市場秩序等方面的作用,以下五類電站發電業務的電力業務許可將補豁免
    1、經能源主管部門以備案(核準)等方式明確的分布式發電項目;
    2、單站裝機容量1MW(不含)以下的小水電站;
    3、項目裝機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新能源發電項目;
    4、項目裝機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熱余壓資源綜合利用發電項目;
    5、地(市)級及以下調度機構調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燒自備電站。

  另外,除以上可以豁免許可的情況外,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新能源發電;余熱余壓資源綜合利用發電;總裝機 6MW(不含)以下小水電將予以簡化發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申請要求。

  《電力業務許可證》是為規范電力業務許可維護電力市場秩序,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電力監管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電力業務,應當按照《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的條件、方式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 除電監會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不得從事電力業務。本許可所稱電力業務,是指發電、輸電、供電業務。其中,供電業務包括配電業務和售電業務。

  該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通知下發前有關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新的通知要求執行。電力業務許可證新政的出臺將有利于節能服務公司降低余熱余壓、地熱發電、太陽能等新能源發電業務的投資成本,很大程度上節省了時間和精力,對節能服務市場而言是重大利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 iTAG:
電監會規范水泥余熱發電并網 仍需支付備用費
關于規范水泥窯低溫余熱發電機組并網運營的意見
電監會或將出臺水泥余熱發電并網運營監管意見
余熱余壓發電項目會計核算及稅收優惠政策應用分析
余熱余壓等資源綜合利用自備電廠并網收費政策依據
部分省市余熱發電等資源綜合利用及自備電廠上網電價
工信部關于召開低溫余熱發電技術交流會的通知
鋼鐵企業燒結余熱發電技術推廣實施方案
頻道推薦
服務中心
微信公眾號

CESI
關于本站
版權聲明
廣告投放
網站幫助
聯系我們
網站服務
會員服務
最新項目
資金服務
園區招商
展會合作
節能產業網是以互聯網+節能為核心構建的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一站式節能服務平臺。
©2007-2019 CHINA-ESI.COM
鄂ICP備19009381號-2
節能QQ群:39847109
頂部客服微信二維碼底部
掃描二維碼關注官方公眾微信
heyzo一本久久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