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組織開展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組織開展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
根據《通知》,上述地區范圍內2010年溫室氣體排放達到13000噸二氧化碳當量,或2010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到5000噸標準煤的主體需每年上報六種溫室氣體的排放情況。
據記者粗略估計,按此門檻,全國納入報告企業總數約在兩萬家以上。
基本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是國務院《“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中提到的主要目標之一,其內涵包括構建國家、地方、企業三級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和核算工作體系、實行重點企業直接報送能源和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制度。
此次國家發改委組織全國范圍的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將完成摸清我國企業排放“家底”的重要基礎工作,也將是實現全國統一碳市場的一步實質性舉動。
記者從國家發改委方面了解到,《通知》意在建立起一個制度性的溫室氣體報送體系,能夠以每年一報的工作節奏進行數據上報。但由于準備工作包括平臺搭建、歷史數據核算、方法學籌備等多項復雜工作,具體什么時候開始實行,還要看全國各地區的準備情況。
據介紹,在首批10個行業國家方法學的基礎上,國家發改委將很快再出臺10個方法學,進一步完善國家層面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體系。
全國企業報送啟動
“毫無疑問,這項工作肯定會為將來建立全國碳市場建立很好的基礎,”一位業內專家表示,“但這也是最基礎的摸清排放家底的工作,意義遠不止這些。”
據悉,開展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目的是全面掌握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加快建立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度,完善國家、地方、企業三級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和核算工作體系,加強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管控,為實行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控制、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等相關交易提供數據支持。
同時,也加快培育和提供廣大企、事業單位的低碳意識,強化減排社會責任,落實節能減碳措施,加強基礎能力建設,進一步提供我國自主減排行動的透明度。
此前,全國7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省市已經對試點內納入控排的企業進行了盤查核查,在各自探索中獲得了企業的歷史排放數據,制定了較為符合本地情況的配額分配方案。而開展全國重點企業數據報送工作,將加速推動非試點地區的相關能力建設,盡快建立起全國范圍內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庫”。
《通知》要求,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應共同參與、協同推進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國家做好總體協調和頂層設計,明確報告要求和有關規范,地方負責具體的落實與實施,組織開展排放數據的報告、核查與匯總。
因此,省一級發改委成為落實這一排放報告體系的重要一環。
記者采訪多地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部門了解,地方發改委已就此文件展開了部分準備工作。一個中部省份已委托相關機構起草一份專門的實施方案來規范報送流程,而一個直轄市為提升數據的準確性,請第三方核查機構也參與到了前期準備工作中。其他幾個受訪省市也都表示,正按照國家發改委要求進行相關籌備,但如果今年開始報送,時間的確偏緊。
企業名單五年一調
按照《通知》,開展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的責任主體為:2010年溫室氣體排放達到13000噸二氧化碳當量,或2010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到5000噸標準煤的法人、企(事)業單位,或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
這一門檻與目前開始碳交易試點的納入范圍接近,北京、上海、天津、廣東四個試點的納入范圍在年排放量1萬-2萬噸以上。不過,這一責任主體范圍未限制行業,在全國來看可能出現納入行業眾多的情況,給行業方法學的制定和實施帶來挑戰。
《通知》規定,報告主體的具體名單由各省、區、市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確定并報國家發改委。同時,中央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在注冊所在地區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組織下開展報告工作。
同時提出,“為保證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的連續性,在國民經濟五年規劃期間,原則上不對報告主體名單進行大的調整。在規劃期末,我委將組織各省、區、市主管部門對報告主體名單進行評估和調整!
按照報告程序,每年年初報告主體需按照《通知》要求核算本單位上年度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并在三月三十日前將上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報送所在地省級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
與目前碳交易試點地區只核算二氧化碳排放不同的是,《通知》要求的報告內容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六種溫室氣體的排放。如報告主體存在注冊所在地之外的溫室氣體排放,還應單獨報告溫室氣體排放情況。
同時,排放報告應采用國家主管部門統一出臺的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確保核算方法與報告格式的規范性和可比性,也有助于主管部門對數據信息進行匯總和對比分析”。
由于目前多數碳交易試點采用了自行制定的方法學,這意味著這些試點的納入企業可能要按照兩套方法學分別進行溫室氣體數據報送。
在企業完成報送后,省級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將進行數據核查,核查可根據實際,采用抽查等各種形式。對核查不合格的,應要求報告主體限期整改、重新報送。隨后,對合格數據進行匯總,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將本地區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匯總報告報送國家發改委。
上述企業報送、省級主管部門報送的時間節點與目前各碳交易試點企業排放核查、履約時間接近,應是考慮了企業統計自身數據可能遇到的實際問題,同時也為將來建立全國市場的核查、履約提供了有利條件。
國家提供資金支持
在對數據質量、報送時間有所要求的情況下,完成企業數據報送并不輕松。此前七個碳交易試點的相關工作經驗表明,與企業的溝通、對方法學的理解、核查機構的質量、資金投入的程度等都是排放數據核算需要面臨的問題。
“不管怎么說,這個通知肯定是好消息,”一位低碳領域資深從業者說,“國家要推動,速度還是很快的。我們也要允許市場有發展的過程,讓地方先去嘗試,可能一開始有些不那么完善的地方,但是也可以改正,做著做著就發展起來了!
《通知》要求,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應通過工作、透明的程序開展,地方主管部門應開設統一的報送渠道,組織第三方機構對重點單位報告的數據信息進行必要的核查。
對一些省份來說,難以找到符合標準的第三方核查機構可能是將要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目前,我國第三方核查機構主要在北京、上海、廣州等沿海發達城市集中,而內陸地區分布較少。以目前國內權威的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為例,除總部在北京外,其旗下11個分中心大部分在沿海城市,僅武漢、西安、成都三個分中心在中西部地區。
《通知》中提到,各省、區、市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要結合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的實際需要,切實加強重點單位和管理部門能力建設,推動重點單位建立專職的核算報告隊伍,培育第三方核查機構,培育管理部門專職人員,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除專業能力之外,核查工作也對資金投入產生了要求。
根據此前各試點核查經驗,每家企業所需核查費用在2萬-8萬元之間。其中北京由于納入企業眾多、核查要求高,僅核查費用就需要約四千萬元。
對此,《通知》中寫道,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各省、區、市政府應為開展重點單位溫室氣體報告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爭取安排專項資金,確保相關工作順利開展。同時,國家發改委也將通過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等渠道,對各地開展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給與一定的資金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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