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9月12日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細顆粒物(PM2.5)濃度分別下降25%、20%、15%左右,空氣質量明顯好轉。經5年努力,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
根據《計劃》,國家制定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目標,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即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力爭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通過逐步提高接受外輸電比例、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強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到2015年,新增天然氣干線管輸能力1500億立方米以上,覆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式,限制發展天然氣化工項目等,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到2017年,運行核電機組裝機容量達500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3%。
為減少污染排放,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等要求,提前一年完成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21個重點行業“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2015年再淘汰煉鐵1500萬噸、煉鋼1500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億噸、平板玻璃2000萬重量箱。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地區,嚴格控制國家安排投資項目,暫停對該地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辦理審批、核準和備案手續等。
對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進行清潔生產審核,針對節能減排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采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和裝備,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到2017年,重點行業排污強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類國家級園區、30%以上的各類省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屬品種及鋼鐵的循環再生比重約達40%。
《計劃》提出,所有燃煤電廠、鋼鐵企業燒結機和球團生產設備、石油煉制企業的催化裂化裝置、有色金屬冶煉企業都要安裝脫硫設施;除循環流化床鍋爐外的燃煤機組均應安裝脫硝設施,新型干法水泥窯要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并安裝脫硝設施。燃煤鍋爐、工業窯爐現有除塵設施實施升級改造。
在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推廣使用水性涂料,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有機溶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于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電廠、燃煤鍋爐和工業窯爐的污染治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完成石化企業有機廢氣綜合治理。
在移動源污染防治方面,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北京、上海、廣州等特大城市嚴格限制機動車保有量。力爭在2013年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車用汽油;2014年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柴油;2015年年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內重點城市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2017年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到2015年,基本淘汰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內的500萬輛黃標車;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國范圍的黃標車。北京、上海、廣州等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中新能源、清潔燃料車比例超過60%。
根據《計劃》,到201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PM2.5監測點和國家直管監測點,加強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國家每月公布空氣質量最差、最好的各10個城市名單。各。▍^、市)公布本行政區域內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排名。
國務院與各。▍^、市)政府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政府、企業。將重點區域PM2.5指標、非重點地區PM10指標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構建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國務院制定考核辦法,每年初對各。▍^、市)上年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2015年進行中期評估,并依據評估情況調整治理任務;2017年對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終期考核?己撕驮u估結果經國務院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門,按照《關于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等規定,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由環保部門會同組織部門、監察機關等部門約談省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有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予以督促。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及干預、偽造監測數據和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監察機關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環保部門對有關地區和企業實施建設項目環評限批,取消國家授予的環保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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