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省質量技監局、甘肅省經委、甘肅省科技廳、甘肅省環保局、中石油甘肅分公司聯合發文通知,決定從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實施《優質車用無鉛汽油》和《優質輕柴油》甘肅省地方強制性標準。
通知指出,目前汽車尾氣排放加重城市大氣污染,燃油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石油資源安全問題已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這兩個標準的實施,對提高全省汽車節能和環保效益,加快建設甘肅省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知要求,從2006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油品銷售單位和個人所銷售的車用無鉛汽油和輕柴油,必須符合這兩個標準的技術指標。
作者:完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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