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頒布的節約能源政策和《天津市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的要求,節能門窗產品的開發生產勢在必行,為推動節能門窗產品的開發和應用,經研究決定,立即在全市實行節能門窗產品技術審定和生產企業定點考核.現將《天津市建筑節能門窗生產企業定點資質審查實施細則》(試行)發給你們,請立即開展工作。 節能門窗產品的技術審定和生產企業定點資質審查工作要分期分批進行,各單位可隨時提出申請。 非定點生產單位的節能門窗一律不許在建設工程上使用,違者工程不予驗收。 附:天津市建筑節能門窗生產企業定點資質審查實施細則(試行)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建筑節能門窗生產企業定點資質審查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1—1條 為貫徹執行DBJ29—1—91《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天津地區實施細則(試行)》,做好節能門窗產品的技術審定和生產企業定點,特制訂本細則。 第1--2條 本細則適用于本市節能門窗產品的技術審定和生產企業定點考核,節能建筑采用依據。 第二章 申請定點生產必須具備的條件 第2—1條 生產企業必須具有鋼窗產品生產許可證或具備頒發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第2—2條 根據建設部公安部《關于在住宅建筑設計中加強安全防范措施的暫行規定》凡有防范功能要求的節能門窗必須具有市公安局簽發的安全防范鑒定證書。 第2—3條 企業具有保證產品質量的批量生產條件。 第2—4條 具有市級產品鑒定證書。 第三章 節能門窗產品定點生產資質審查的內容 第3—1條 節能門窗產品必須具備正規的產品圖紙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產品企業標準。 第3—2條 應有完善的工裝設備、質量檢驗手段和可行的生產工藝操作規程。 第3—3條 具有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提供的節能門窗產品物理機械性能測試報告,并達到下列各項性能指標: (1)保溫門和半玻保溫門的下部其傳熱系數KD≤1.72W/(平方米.K) (2)保溫窗和半玻保溫門和透明部分,應設置雙層玻璃或中空玻璃,其傳熱系數KG≤3.49W/(平方米.K)。 (3)保溫窗、保溫門和半玻保溫門的框扇間隙,應設置密封裝置,其空氣滲透量QL≤1.5m3/(m·h)(國標I級)。 (4)保溫窗的抗風強度Pa≥2500,雨水滲透性Pa≥100。 第3—4條 產品質量經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檢測符合企業標準規定。 第四章 定點申報程序 第4—1條 節能門窗產品經產品鑒定后,已具備批量生產條件并能穩定的批量生產時,可填寫節能門窗產品定點生產企業申請表,經主管部門簽章后報市建委設備材料處。 第4—2條 市建委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產品進行技術審定和生產企業定點資質審查,符合定點條件的予以公布并發給定點生產證明。 . 第五章附 則 第5—1條 本細則解釋權在市建委設備材料處. 第5—2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節能建筑所用節能門窗產品實施驗證的通知[1993]建材113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國務院節約能源政策,落實天津市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經市建委審查批準定點生產的節能門窗產品品種已經齊全,具備批量生產配套供應條件。為保證節能建筑的節能效果,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對節能門窗產品實施驗證,并做如下規定: 一、節能門窗定點生產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生產工藝和質量標準,保證節能門窗質量,在產品合格證上注明定點產品型號和主要性能,否則視為非節能產品并撤銷定點生產資格。 二、節能建筑必須選用經市建委批準定點生產的節能門窗產品,設計單位必須在施工圖上注明所用節能門窗產品的型號或性能指標,但不得指定生產廠家。 三、施工建設單位必須按施工圖上標注的節能門窗產品型號或性能指標,在市建委批準定點生產的企業擇優選購,非定點節能門窗禁止在節能建筑中使用。 四、進入施工現場的節能門窗產品,,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總站執行驗證。產品型號必須與市建委批準定點生產的型號相符,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天津市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有關規定。如有偽造、轉借證件,欺騙監督人員,私自使用非定點節能門窗產品的工程竣工后不予辦理驗收手續,并按建筑市場管理有關規定處罰。 五、進入我市的外地節能門窗,必須遵照《天津市建筑節能門窗生產企業定點資質審查實施細則》由生產廠家向建委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節能門窗定點生產規定的方可選用。未經申報審查批準的外地節能門窗禁止在節能建筑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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