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節約能源條例5月24日在河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上獲得通過,該條例將于今年7月1日開始施行。
該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節能降耗納入社會發展統計、評價考核體系,建立節能責任制和單位生產總值能耗考核公報制度?h級以上人民政府節能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每年對用能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在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是,該條例針對一些能源生產經營單位職工的“福利用能”問題和居民合理利用太陽能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條例規定,電、煤氣、天然氣、煤等能源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計量、收費,不得向本單位職工和其他用戶無償、低價提供能源產品。(馬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