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節能中心制定的《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評審和現場核查工作指南》規定,評審機構受有關部門委托,在項目評審結束后組織現場核查工作,一般采取抽查的方式。
現場核查范圍:
根據合同能源管理相關政策,項目抽查選擇標準如下: 1、專家評審合格但仍有疑義的項目。 2、節能量較大的項目。 3、獎勵資金占投資比例較高的項目。 4、技術經濟指標不合理的項目。 5、同一節能服務公司完成項目數量較多時,一般只挑選部分重點核查,抽查盡量覆蓋更多的節能服務公司。
現場核查材料清單:
1、節能服務公司資質證明原件(營業執照等); 2、項目合同原件; 3、項目工程開工證明和竣工驗收材料原件(包括施工合同,如有); 4、改造項目的技術原理、技術介紹、項目相關工藝流程、相關圖紙; 5、項目設備清單、購買合同、發票原件等項目投資證明; 6、項目改造前、后,相關設備的用能量記錄、運行記錄、現場照片等原始證明材料; 7、項目改造前、后,購買能源的發票及付款憑證原件; 8、項目改造后,用能單位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分享效益的證明材料(匯款、轉賬憑證、發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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