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正式印發了《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國發[2012]40號,以下簡稱《規劃》)!兑巹潯肥菄鴦赵捍_定的“十二五”國家級重點專項規劃之一,是指導推動“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對確保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記者就此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請介紹一下《規劃》編制的背景。
答:“十一五”時期,我國把能源消耗強度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確定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把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相關工作,基本實現了“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取得了顯著成效,扭轉了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階段能源消耗強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上升的趨勢,促進了結構優化升級,推動了節能減排技術進步,為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出了重要貢獻。與此同時,還存在著一些地方對節能減排的緊迫性和艱巨性認識不足、產業結構調整進展緩慢、能源利用效率總體偏低、政策機制不完善以及基礎工作薄弱等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節能減排工作的深入推進。
“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工作挑戰與機遇并存。一方面,能源需求剛性增長,供需矛盾進一步凸顯,資源環境約束日益強化,節能減排難度加大。國際上圍繞能源安全、氣候變化的博弈更加激烈,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節能環保領域技術競爭加劇,發展方式轉變刻不容緩。另一方面,科學發展觀深入人心,全民節能環保意識不斷提高,各方面對節能減排的重視程度明顯增強,產業結構調整力度不斷加大,科技創新能力不斷提升,節能減排激勵約束機制不斷完善,這些都為“十二五”推進節能減排創造了有利條件。
為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環境保護部等有關部門,經過前期調研、編制起草、征求意見、專家論證和修改完善五個階段,利用兩年的時間,研究編制了《規劃》。7月11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規劃》。
問:《規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是什么?
答:《規劃》提出,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降低能源消耗強度、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相結合,形成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堅持強化責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強監管相結合,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堅持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技術進步、強化工程措施、加強管理引導相結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減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格局,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規劃》根據上述指導思想提出了基本原則,即:強化約束,推動轉型;控制增量,優化存量;完善機制,創新驅動;分類指導,突出重點。
《規劃》目標包括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16%、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下降8-10%的總體目標,以及各行業、重點領域和主要耗能設備的具體目標。工業方面,提出單位工業增加值(規模以上)能耗下降21%左右,并對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等主要高耗能產品的單位產品能耗提出了目標要求。建筑方面,《規劃》提出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4億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施工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95%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執行率達到15%。交通方面,對鐵路、公路、水運、航空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水平提出了目標要求。主要終端用能設備方面,對鍋爐、電動機、汽車、家用電器等設備提出了能效改善目標。公共機構方面,對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以及人均能耗提出了目標要求。關于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對火電、鋼鐵、水泥、造紙、紡織印染等重點工業行業提出了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要求,提出了農業方面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削減目標任務,并明確了城市污水處理率的目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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