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限制高耗能行業盲目擴張
(四) 進一步淘汰落后產能。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要求,盡快對“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進行分解下達。認真落實年度目標任務,進一步把落后產能淘汰落實到具體企業、具體項目。切實加強落后產能淘汰工作的督促檢查,加強對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不予審批和核準新的投資項目,不予安排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加快建立上大與關小結合、等量或減量置換等長效機制,推動利用市場手段淘汰落后產能。 (五) 限制高耗能行業盲目擴張。針對高耗能行業快速增長現狀,切實強化對“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的審批、核準工作,從嚴把好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審核關,嚴格控制高耗能項目建設和產能過剩行業盲目發展,堅決遏制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業能耗過快增長勢頭。進一步落實關于加強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的通知要求,加強全國工業系統新上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經驗交流,加大工業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力度,提升新上項目能效水平。完善和創新機制,認真落實行業準入條件和準入公告管理中節能評估審查的相關條件要求,限制高耗能行業低水平盲目擴張。
三、狠抓節能降耗,提升工業能效
(六) 強化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管理。繼續強化企業節能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年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管理,開展企業能源管理績效評價,強化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對未完成年度節能任務的企業,強制進行能源審計,限期整改。督促和指導企業加強節能工作組織領導,健全能源管理負責人和管理機構,完善能源管理制度,提高統計計量能力。繼續加大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的支持力度,支持建設一批重點用能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加強能源合理高效利用控制。研究制定《重點用能企業能效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組織開展能源績效評價(卓越工廠)活動和企業能源績效評價試點。以鋼鐵行業為試點,積極推進相關企業制定企業能源審計方案,開展能源審計,提出和實施切實可行的節能措施,提升企業能源管理水平。 (七) 推進企業能效對標達標。加快編制和發布產業能效指南,參照能效國際先進水平實行最嚴格的能效標準,提出主要行業能源效率指標,把產業能效標準作為項目節能評估審查、淘汰落后產能、新建項目建設的主要依據。深入推進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重點用能行業、重點用能產品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和工業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標準的制修訂工作,逐步形成覆蓋主要耗能產品的能耗限額標準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修訂一批重點用能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發布硫酸、純堿、磷酸一銨、磷酸二銨等4項化工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和離心鼓風機、管形熒光燈鎮流器等用能產品能效標準,推進電爐鋼、摩擦材料、銅及銅合金線材、稀土冶煉4項冶金產品及尿素、碳銨、甲醇、PVC、二甲醚、氯甲烷5項化工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編制,修訂合成氨、燒堿等能耗限額標準制定。研究制定重點產品、工序能效領跑試點實施方案,在鋼鐵、有色、建材、石油和化工等重點行業開展工業能效領跑試點。建立重點用能產品能效標桿制度,發布鋼鐵、石化、有色、建材等行業重點用能產品能效標桿企業及標桿指標,組織企業深入開展能效水平對標達標活動。 (八) 推進用能設備淘汰改造。繼續推進落后機電設備和產品淘汰工作的監督檢查,促進落后用能設備更新淘汰和升級改造,積極推進財政對量大面廣的落后電機、水泵、變壓器淘汰給予補助支持;制定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改造、內燃機系統節能、電機系統節能等技術實施方案,組織實施電機能效提升工程。制定和發布加強內燃機工業節能減排指導意見,推進內燃機先進節能技術應用和技術改造。 (九) 推進節能技術進步。繼續完善重點行業節能減排技術評估與應用研究項目成果,發布重點行業節能減排技術目錄、技術指南和應用案例。組織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相關行業協會積極推進重點行業節能技術篩選、評估和推廣機制的建立,進一步推進重點節能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十) 推動信息技術促進節能降耗。加強對信息技術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的指導,深化信息技術推進企業節能減排,促進“兩化”深度融合。組織研究綠色信息技術發展戰略,推進綠色數據中心、綠色基站、綠色電源、綠色計算機評價標準的建立,加大現有通信設備節能技術改造,淘汰高耗能落后設備。研究提出企業“數字能源”推進計劃和推進方案,推進重點用能企業對主要用能設施、裝備實行數字化監控,建設能源管理和控制中心,完善能源利用信息管理系統,實施能源系統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推進能源利用在線數字仿真管控系統建設。 (十一) 加強節能監察。繼續開展企業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監督檢查,把專項監督檢查作為各級節能監察中心常態化的重點工作,制定年度節能監察計劃,對國家強制性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高耗能落后用能設備淘汰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公布超標企業名單,督促企業整改落實。按照能耗限額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結果,及時公布超標企業名單并將能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納入懲罰性電價實施范圍,督促企業整改落實。進一步加強節能監察機構人員隊伍、監察制度、監察設施等能力建設。 (十二) 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新機制。繼續開展工業企業節能服務公司的篩選推薦工作,積極搭建合作平臺,推進節能服務公司與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對接。圍繞重大節能先進技術推廣應用,加強節能減排投融資機制創新,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支持。研究起草和發布《節能自愿協議管理辦法》,積極推進企業實施節能自愿協議;探索推進和開展節能設備租賃、節能審計咨詢專業技術服務等新機制。 (十三) 加快工業能耗監測管理等基礎能力建設。繼續推進全國工業節能減排信息監測系統建設和完善,加強監測系統與各地已建、擬建系統銜接,積極開展監測樣本企業培訓,做好數據信息報送工作。選擇基礎條件較好、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較高的城市、地區組織實施在線監測試點,支持所轄重點用能企業建設能源管理中心,分期分步實現重點用能企業能源利用狀況的實時監測分析。定期開展工業節能減排形勢分析,及時提出推進工業節能減排的意見和建議,上報有關工作情況及節能減排新形勢、新進展。繼續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完善重點行業、企業能源監測和信息統計基礎工作,推進企業能源管理體系試點,加強企業能源管理人員培訓。積極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宣傳。 (十四) 積極發展低碳技術和低碳產業。貫徹落實國務院“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發布工業領域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方案,推動工業領域氣候變化應對工作。制定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實施方案,開展低碳工業園區建設試點示范。加強低碳技術研發、儲備與推廣應用,編制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化工、裝備等重點行業低碳技術推廣目錄和重大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實施方案,選擇一批技術成熟、減排潛力大的低碳技術,積極推動傳統產業低碳技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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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專題了解:《“十二五”工業節能規劃》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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