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推動全社會低碳行動
。ㄊ牛┌l揮公共機構示范作用。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等公共機構要率先垂范,加快設施低碳化改造,推進低碳理念進機關、校園、場館和軍營。逐步建立低碳產品政府采購制度,將低碳認證產品列入政府采購清單,完善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逐步提高低碳產品比重。
。ǘ┩苿有袠I開展減碳行動。鋼鐵、建材、電力、煤炭、石油、化工、有色、紡織、食品、造紙、交通、鐵路、建筑等行業要制定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方案,按照先進企業的排放標準對重點企業要提出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要求,研究確定重點行業單位產品(服務量)溫室氣體排放標準。選擇重點企業試行“碳披露”和“碳盤查”,開展“低碳標兵活動”。
。ǘ唬┨岣吖妳⑴c意識。利用多種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層次加強宣傳引導,研究設立“全國低碳日”,大力倡導綠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宣傳低碳生活典型,弘揚以低碳為榮的社會新風尚,樹立綠色低碳的價值觀、生活觀和消費觀,使低碳理念廣泛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自覺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七、廣泛開展國際合作
(二十二)加強履約工作。按照《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的要求,及時編制和提交國家履約信息通報,繼續推動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實施。廣泛宣傳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行動與成效。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公平原則,建設性參與氣候變化國際談判進程,推動公約和議定書的全面、有效、持續實施。
。ǘ⿵娀瘎諏嵑献。加強氣候變化領域國際交流和對話,積極開展多渠道項目合作。在科學研究、技術研發和能力建設等方面開展務實合作,積極引進并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學習借鑒國際成功經驗。積極支持小島嶼國家、最不發達國家和非洲國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結合實施“走出去”戰略,促進與其他發展中國家開展低碳項目合作。
八、強化科技與人才支撐
。ǘ模⿵娀萍贾。加強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研究。統籌技術研發和項目建設,在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實施低碳技術創新及產業化示范工程,重點發展經濟適用的低碳建材、低碳交通、綠色照明、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等低碳技術;開發高性價比太陽能光伏電池技術、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技術、大功率風能發電、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地熱發電、海洋能發電、智能及綠色電網、新能源汽車和儲電技術等關鍵低碳技術;研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新技術。推進低碳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工程中心建設。編制低碳技術推廣目錄,實施低碳技術產業化示范項目。完善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機制,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建立低碳技術孵化器、中介服務機構。
(二十五)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應對氣候變化教育培訓,將其納入國民教育和培訓體系,完善相關學科體系。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科學普及,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和科技研發隊伍、戰略與政策專家隊伍、國際談判專業隊伍和低碳發展市場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九、保障工作落實
。ǘ┘訌娊M織領導和評價考核。各。▍^、市)要將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保完成本地區目標任務。要將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下降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地區(行業)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干部政績考核體系,完善工作機制。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按照相關專項規劃和工作方案,切實抓好落實。各省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對本地區、本部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負總責。加強對各省(區、市)“十二五”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考核。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行問責和獎懲。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ǘ撸┙∪芾眢w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機構建設,逐步健全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監管體制。推動建立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相關服務、咨詢機構。強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與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節能提高能效、生態保護等工作的協同作用,完善部門間的溝通協調機制,深化相關領域改革,加強財稅、金融、價格、產業等政策的協調配合。
。ǘ耍┞鋵嵸Y金保障。各地區、有關部門要圍繞實現“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切實加大資金投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從節能減排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等財政資金中安排資金,支持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充分利用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資金,拓寬多元化投融資渠道,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外資投入低碳技術研發、低碳產業發展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重點工程。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積極做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促進低碳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和配套服務工作。在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優惠貸款安排中,加大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項目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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