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經濟信息化委員會節能和循環經濟處關于能源審計與節能評估服務機構業務資格的說明
提問內容:請問經信委審批的能源審計和節能評估項目是否只有獲得省經信委公布的節能技術服務單位才能開展?
回復內容:
我委目前審批、核準和備案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其節能評估和審查在新的管理辦法未出臺前,暫時按國家發改委2010年9月出臺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6號令)執行,該辦法第七條規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有能力的機構編制節能評估文件”。因此,我們推薦項目建設單位選擇我們公布的節能技術服務單位開展節能評估,因為這些單位的技術服務能力相對較強,但我們目前并沒有指定從事節能評估的機構范圍,對于其它有能力開展節能評估的機構,只要其編制的節能評估報告達到要求,我們同樣認可。[20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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