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節能產業網訊 國家發改委7月24日發布了關于完善太陽能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通知規定,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準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除西藏仍執行每千瓦時1.15元的上網電價外,其余。▍^、市)上網電價均按每千瓦時1元執行。
根據通知內容,2011年7月1日以前核準建設、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產、我委尚未核定價格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統一核定為每千瓦時1.15元(含稅,下同)。2011年7月1日之前核準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產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均按每千瓦時1元執行。
通過特許權招標確定業主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其上網電價按中標價格執行,中標價格不得高于太陽能光伏發電標桿電價。對享受中央財政資金補貼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其上網電量按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執行。
業內專家稱,中國確定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將推動光伏產業有較大發展,不過,亦有專家表示,發改委將這一價格定位”全國統一”的價格令人擔憂光伏產業的發展是否會走上”風電的老路”。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稱:“因為全國資源差異性很大,單一上網電價就會導致項目向太陽能資源好的地方集中,而這些地方大多在西部,恰好是并網問題比較突出的地方!
深入專題了解:發改委上調上網和銷售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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