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辦建[2011]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節能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發展改革委,國家節能中心,有關中央企業,有關行業協會:
根據《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1]367號)相關規定,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的節能效果必須由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審核確定。為做好相關工作,請你們對本地區(行業)具備節能量審核能力的機構進行推薦,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擇優選擇,并公布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名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應具備的條件
。ㄒ唬┚哂歇毩⒎ㄈ速Y格的企事業單位,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300萬元,事業單位開辦資金不少于100萬元。
。ǘ┚哂虚_展節能量審核工作所需的設施及辦公條件,能夠獨立開展節能量審核工作。
。ㄈ┙暧羞^節能量審核、能源審計及節能評估項目業績。
。ㄋ模┚哂虚_展節能量審核工作所需的專業人員。其中,從事節能量審核、能源審計及節能評估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具有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財務會計制度和節能量審核管理體系。
。┰谙嚓P節能量審核、能源審計及節能評估工作中無不良記錄。
二、申報要求 。ㄒ唬┟總。▍^、市)、單位最多推薦5家符合條件的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
。ǘ┚邆錀l件的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須向省級財政、發改部門提供以下材料文件:
1.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基本情況表(格式見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事業單位提供法人資
格證明文件,加蓋公章);
3.近三年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
4.近三年(自2008年1月1日起)開展的節能量審核、能源審計、節能評估項目情況表(格式見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
5.從事節能量審核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和經歷(格式見附件3);
6.與節能量審核有關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7.其他能夠證明節能量審核能力的文件材料。
8.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格式見附件4)。
。ㄈ┦〖壺斦、節能主管部門對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提供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后,上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四)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必須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對弄虛作假的機構,一經發現,取消其第三方節能量審核資格。
請根據本通知要求,抓緊組織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的推薦工作,于2011年7月10日前將有關材料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一式兩份,逾期不予受理。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節能量審核機構基本情況表.doc 附件2 節能審核項目匯總表.doc 附件3 節能量審核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表.doc 附件4 承諾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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