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節能產業網訊 據記者了解,2011年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中央財政獎勵資金項目開始組織申報,廣東、湖北、云南、上海、深圳、重慶等省市已經陸續發布通知組織項目申報。此次申報工作由各省組織,暫未得到國家相關部門的文件,各地發布申報通知的時間也不一致,記者認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的申請可能不是國家統一安排,而是各省根據各自相關情況自行組織申報。
根據各省市發文的通知內容了解到,各省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申報條件基本一致:通過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審核備案的節能服務公司在2010年6月1日(含)以后簽訂并實施的符合規定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可以申請財政獎勵資金。2010年10月20日以后簽訂的能源管理合同,需參照《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中的標準合同格式簽訂。要求節能服務公司投資70%以上,并在合同中約定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單個項目年節能量(指節能能力)在10000噸標準煤以下、100噸標準煤以上(含),其中工業項目年節能量在500噸標準煤以上(含);用能計量裝置齊備,具備完善的能源統計和管理制度,節能量可計量、可監測、可核查。
財政獎勵資金支持的項目內容主要為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綠色照明改造、建筑、交通、商貿酒店、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改造項目,且采用的技術、工藝、產品先進適用。明確規定不屬于支持范圍為:1、新建、異地遷建項目;2、以擴大產能為主的改造項目,或“上大壓小”、等量淘汰類項目;3、改造所依附的主體裝置不符合國家政策,已列入國家明令淘汰或按計劃近期淘汰的目錄;4、改造主體屬違規審批或違規建設的項目;5、太陽能、風能利用類項目;6、以全燒或摻燒秸桿、稻殼和其它廢棄生物質燃料,或以劣質能源替代優質能源類項目;7、煤矸石發電、煤層氣發電、垃圾焚燒發電類項目;8、熱電聯產類項目;9、添加燃煤助燃劑類項目;10、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產的水泥生產線余熱發電項目,以及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產的鋼鐵企業高爐煤氣、焦爐煤氣、燒結余熱余壓發電項目;11、已獲得國家或省其他相關補助的項目。
項目申報材料有:(一)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申請報告(封皮格式見附件1,資金申請報告內容編制說明見附件2)。主要內容包括: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備案項目申報表(見附件3);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及管理情況;項目概述;技術原理;項目節能量計算方法;項目投資額及回收期;商業模式;融資渠道。(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可行性報告;(三)項目的備案、核準或者審批文件;(四)節能服務公司基本情況表(見附件4);(五)單位法人營業執照、資質備案文件等(復印件);(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合同副本(驗收原件);(七)項目改造前后用能設備和能源計量設備清單;(八)項目驗收報告(雙方驗收);(九)本項目近年獲得國家、省級財政資金專項情況說明;(十)申報單位對申請報告和所附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十一)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對年節能量超過2000噸標準煤(含)的項目,還需提供相應級別環保部門對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批復。
|